第八十七夜 于与於
汉字简化后,繁体的“於”字写成了“于”,以至许多人渐渐地将“於”字忘掉了,“於”字似乎被废弃掉了,退出了今天汉字的“舞台”。但实际上,事情远没这么简单,这个“於”是难以废弃掉的,“于”字也无法完全取代“於”。
我们先举个例子。屈原《九歌》中有一首辞,名曰《山鬼》。《山鬼》中有两句是这样的:“采三秀兮於山间,石磊磊兮葛蔓蔓……”这是诗人在描述山鬼——即巫山女神在山里的生活。“三秀”即灵芝草。因为灵芝草一年开花三次,结穗三次,所以叫“三秀”。诗中说,“山鬼”在巫山山间采灵芝草,山间到处都是磊磊的山石和蜿蜒的藤葛。在这句诗中有一个“於”字。然而,这个“於”却不能简化为那个“于”。因为,在这里,这个“於”不是那个“于”的意思,发音也不一样。这个“於”在这里要读作“巫”。“采三秀兮於山间”,实际上是“采三秀兮巫山间”。在这里“巫”与“於”是“同声假借”,“於”只能发“巫”的音。你看,“於”字你废不掉吧!再比如,古代楚地人称“老虎”为“於菟”,在这里,这个“於”也读作“巫”,而不能读“于”。
“於”与“于”本是字形、字义完全不同的两个字。“於”字的字形原本像一只鸟(如下)。其原意本是“乌鸦”的“乌”,与“乌”是同一字的两个变体,最初都是“乌鸦”的象形。其发音也是“乌”。
而“于”字最初的象形为乐器中的“竽”。所以,许多由“于”组成的汉字都与音乐或发声有关,如“迂回”的“迂”,以及“长吁短叹”的“吁”等。不过,后来,在汉字发展的过程中,“於”又被用作介词,读作“于”;这样,在作介词时,“於”与“于”便通用了。最后,到了简化字,更是彻底将“於”与“于”合并,变得只剩下“于”了。但是,现在,我们发现,“于”是不能完全代替“於”的;因为,“於”有“于”包含不了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