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最好的感情是什么(何红雨这个世间最好的爱情)
杨绛最好的感情是什么(何红雨这个世间最好的爱情)
2024-11-22 05:29:33  作者:季末依旧  网址:https://m.xinb2b.cn/tech/ctw217346.html


何红雨 |这个世间最好的爱情(纪念杨绛先生)

作者:何红雨


初 见

这个世间最好的爱情,于她们就是,就是的。

他虽身着大褂,脚穿布鞋,戴着一副老式的眼镜,面容清癯,但亦是蔚然而深秀更风度翩翩的美少年。

她温婉至极,又聪慧无双。

我没有订婚。他说。

我也没有男朋友。她答。

相 伴

她们的结合是道不尽的美好。

“琴瑟和弦,鸾凤和鸣”,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在最美的时光里,有最美的人相伴,他们纯净而温馨的婚姻生活,众人艳羡。

相伴的63年间,她从未试图去改变他。她只是包容着他的缺点,更不曾用任何家务事去烦他。

他们是生活中的情深伉俪,亦是事业上的好伴侣。

他考取了中英庚款留学奖学金,要到牛津读书。于是,她毫不犹豫地中断了清华的学业,决意陪同。

异乡的一天早晨,她还在睡梦中,他却起身为她做早餐。

早餐做好之后,他将一张小餐桌支在了床上,并将精心做好的煮鸡蛋、烤面包、热牛奶,还有醇香的红茶放在了餐桌上。这时,他才叫醒她。

她坐在床上享用完这顿充满爱意的早餐后,幸福地对他说“这是我吃过的最香的早饭。”

这句话,于他而言,则是最美的情话。

常常,他们一起读书,一起写字,也一起比谁读的书更多,甜蜜温馨的时光悄悄然地流走,羡煞世人。

她怀孕后,他开始学做家务。

他喜欢她、痴恋她,于是,有天,他对她说:“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就像你这样的。”

这个世间的爱,得有多深多痴,才能说出这样的话呢?

他并没有因为女儿的存在而减少对她的爱。

每逢她生日,他总要说,这是“母难之日”。

他曾对她说:“我们如再生一个孩子比阿媛好,而喜欢那个孩子,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媛呢?”其实,他说这话,只是不想她再忍受生育的疼痛。

1945年的一天,日本人突然上门,她毫不惧怕,泰然周旋,更第一时间将他的手稿藏好。

正因了她的贤惠,他的事业才如沐春风。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他的小说《围城》被搬上荧幕时,她写下了这段著名的旁白。

1966年,他和她都被革命群众“揪出来”,成了“牛鬼神蛇”,被整得苦不堪言。她甚至还被人剃了“阴阳头”。然而,她连夜赶做了个假发套,第二天照常出门买菜。

他们先后被下放到“五七干校”。

她在《凿中记劳》、《学圃记闲》两篇文章里,记录了挖井的过程和感受:“挖井一开始是干土非常吃力,到后来是带有水分的烂泥巴分量更沉重,由于天气很冷挖到三米深以后,越挖越困难。”她干的是为打井人送饭和烧水的杂活,有时也凑凑热闹,脱了鞋袜,把四处乱淌的泥浆铲归一处。“平时总觉得污泥很脏,可是把脚踩进泥里,觉得它更亲近了。”水井挖好的那天,她还特意打来烧酒,买来泥块糖(劣质糖块),为大家开了个庆功宴。 她在一个村庄看管菜园,他则在另一个村庄看管工具,他们相隔咫尺却不能见面。后来,他得到一份到邮电所领取报纸、信件、邮包的工作,凑巧的是去邮电所的路正好经过她看管的菜园子。这样,他们夫妇便可常在菜园相会。她养的一只小狗也在他来时绕膝亲热,他们远胜于旧小说或戏曲里后花园私会的情人……在这期间,他们还度过了60岁的生日,为此,还开了一个烧鸡罐头。

面对"文革"带来的个人生活的巨大变迁,他们不怨不恨,也不自怜自悯,而是以平和的心态坦然面对、直面人生,实属难能可贵。

他是钱钟书!

她是杨绛!


失 散

1997年,钱钟书和杨绛的爱女钱瑗去世。

一年后,钱钟书去世。此时的杨绛已年近90岁,身心受到巨大的打击。

“钟书病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

“钟书走时,一眼未合好,我附到他耳边说:‘你放心,有我呐!’媒体说我内心沉稳和强大。其实,钟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

2003年,《我们仨》出版,杨绛在文中写道:“人间不会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一九九七年,阿瑗去世。一九九八年岁未,钟书去世。我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我们仨》的文字没有一路号哭的泪雨,也没有催人泪下的细节和场面,杨绛的用笔一如既往地节制,却传达了欲哭无泪的大悲恸。

读《我们仨》时,读者似乎只能听到杨绛先生轻声自语的叹息:“我们仨失散了,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

《我们仨》结尾的一句话是:“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一生最爱的女儿钱瑗和最爱的丈夫钱钟书去世后,年近90的杨绛先生独留人世间打扫现场。她亲自整理出钱钟书的遗稿,结集出版,并将自己与丈夫钱钟书的稿费全部捐给了清华大学“好读书”奖学金。

“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谨以此文悼念杨绛先生,愿她一路走好!


我和谁都不争

【英】瓦特·兰德

我和谁都不争,

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爱大自然,

其次就是艺术;

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

火萎了,

我也准备走了。

(杨绛 译 )


杨绛先生的九句经典语录

1、你的问题主要在于读书不多而想得太多。

2、如要锻炼一个能做大事的人,必定要叫他吃苦受累,百不称心,才能养成坚忍的性格。一个人经过不同程度的锻炼,就获得不同程度的修养,不同程度的效益。好比香料,捣得愈碎,磨得愈细,香得愈浓烈。

3、有些人之所以不断成长,就绝对是有一种坚持下去的力量。好读书,肯下功夫,不仅读,还做笔记。人要成长,必有原因,背后的努力与积累一定数倍于普通人。所以,关键还在于自己。

4、少年贪玩,青年迷恋爱情,壮年汲汲于成名成家,暮年自安于自欺欺人。人寿几何,顽铁能炼成的精金,能有多少?但不同程度的锻炼,必有不同程度的成绩;不同程度的纵欲放肆,必积下不同程度的顽劣。

5、在这物欲横流的人世间,人生一世实在是够苦。你存心做一个与世无争的老实人吧,人家就利用你欺侮你。你稍有才德品貌,人家就嫉妒你排挤你。你大度退让,人家就侵犯你损害你。你要不与人争,就得与世无求,同时还要维持实力准备斗争。你要和别人和平共处,就先得和他们周旋,还得准备随时吃亏。

6、惟有身处卑微的人,最有机缘看到世态人情的真相。一个人不想攀高就不怕下跌,也不用倾轧排挤,可以保其天真,成其自然,潜心一志完成自己能做的事。

7、上苍不会让所有幸福集中到某个人身上,得到爱情未必拥有金钱;拥有金钱未必得到快乐;得到快乐未必拥有健康;拥有健康未必一切都会如愿以偿。保持知足常乐的心态才是淬炼心智、净化心灵的最佳途径。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这种快乐把忍受变为享受,是精神对于物质的胜利,这便是人生哲学。

8、我是一位老人,净说些老话。对于时代,我是落伍者,没有什么良言贡献给现代婚姻。只是在物质至上的时代潮流下,想提醒年轻的朋友,男女结合最最重要的是感情,双方互相理解的程度。理解深才能互相欣赏、吸引、支持和鼓励,两情相悦。门当户对及其他,并不重要。

9、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简朴的生活、高贵的灵魂是人生的至高境界。


《我们仨》经典语录

1.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

2. 我曾做过一个小梦,怪他一声不响地忽然走了。他现在故意慢慢走,让我一程一程送,尽量多聚聚,把一个小梦拉成一个万里长梦。这我愿意。送一程,说一声再见,又能见到一面。离别拉得长,是增加痛苦还是减少痛苦呢?我算不清。但是我陪他走的愈远,愈怕从此不见。

3. 他发愿说:“从今以后,咱们只有死别,不再生离。”

4. 人间不会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杂着烦恼和忧虑,人间也没有永远。

5. 他已骨瘦如柴,我也老态龙钟。他没有力量说话,还强睁着眼睛招待我……他现在故意慢慢儿走,让我一程一程送,尽量多聚聚,把一个小梦拉成一个万里长梦。这我愿意。送一程,说一声再见,又能见到一面。离别拉得长,是增加痛苦还是减少痛苦呢?我算不清。但是我陪他走得愈远,愈怕从此不见。

6. 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钟书总和我一同承当,困难就不复困难;还有个阿瑗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所以我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

7. 现在我们三个失散了。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剩下的这个我,再也找不到他们了。我只能把我们一同生活的岁月,重温一遍,和他们再聚聚。

8. 离别拉得长,是增加痛苦还是减少痛苦呢?我算不清,但是我陪他走得愈远,愈怕从此不见。

9. “嘤其鸣兮,求其友声。”友声可远在千里之外,可远在数十百年之后。钟书是坐冷板凳的,他的学问也是冷门。他曾和我说:“有名气就是多些不相知的人。”我们希望有几个知已,不求有名有声。

10. 他已骨瘦如柴,我也老态龙钟。他没有力量说话,还强睁着眼睛招待我……他现在故意慢慢儿走,让我一程一程送,尽量多聚聚,把一个小梦拉成一个万里长梦。这我愿意。送一程,说一声再见,又能见到一面。离别拉得长,是增加痛苦还是减少痛苦呢?我算不清。但是我陪他走得愈远,愈怕从此不见。

11.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遭遇的伤心事,悲苦得不知怎么好,只会恸哭,哭个没完。钟书百计劝慰,我就狠命忍住。我至今还记得当时的悲苦。但是我没有意识到,悲苦能任情啼哭,还有钟书百般劝慰,我那时候是多么幸福。

12. 我使劲咽住,但是我使的劲儿太大,满腔热泪把胸口挣裂了。

13. 神仙煮白石,吃了久远不饿,多没趣呀,他不羡慕。但他作诗却说“忧卿烟火熏颜色,欲觅仙人辟方”。他在另一首诗里说:“鹅求四足鳖双裙”,我们却是从未吃过鹅和鳖。钟书笑我死心眼儿,作诗只是作诗而已。

14. 我们如要逃跑,不是无路可走。可是一个人在紧要关头,决定他何去何从的,也许总是他最基本的感情。我们从来不唱爱国调。非但不唱,还不爱听。但我们不愿逃跑,只是不愿去父母之邦,撇不开自家人。

15. 是的,这类的梦我又做过多次,梦境不同而情味总相似。往往是我们两人从一个地方出来,他一晃眼不见了。我到处问询,无人理我。我或是来回寻找,走入一连串的死胡同,或独在昏暗的车站等车,等那末一班车,车也总不来。梦中凄凄惶惶,好像只要能找到他,就能一同回家。

16. 我心上盖满了一只一只饱含热泪的眼睛这时一齐流下泪来。

17. 我和圆圆走在路上,一定搀着手;上了电车,总让她坐在我身上。圆圆已三四岁了,总说没坐过电车,我以为她不懂事。一次我抱她上了电车,坐下了,我说:“这不是电车吗?”她坐在我身上,勾着我脖子在我耳边悄悄地央求:“屁股坐。”她要自己贴身坐在车座上,那样才是坐电车。我这才明白她为什么从没坐过电车。

18. 我抚摸着一步步走过的驿道,一路上都是离情。

19. 我喊他,没人应。只我一人,站在荒郊野地里。

20. 两年不见,她好像已经不认识了。她看见爸爸带回的行李放在妈妈床边,很不放心,猜疑地监视着,晚饭后,圆圆对爸爸发话了。

“这是我的妈妈,你的妈妈在那边。”她要赶爸爸走。

钟书很窝囊地笑说:“我倒问问你,是我先认识你妈妈,还是你先认识?”

“自然我先认识,我一生出来就认识,你是长大了认识的。”


收脚印

文丨杨绛(处女作)

听说人死了,魂灵儿得把生前的脚印,都给收回去。为了这句话,不知流过多少冷汗。半夜梦醒,想到有鬼在窗外徘徊,汗毛都站起来。其实有什么可怕呢?怕一个孤独的幽魂?

假如收脚印,像拣鞋底那样,一只一只拣起来了,放在口袋里,掮着回去,那么,勿忙的赶完工作,鬼魂就会离开人间。不过,怕不是那样容易。

每当夕阳西下,黄昏星闪闪发亮的时候;西山一抹浅绛,渐渐变成橘红,晕成淡黄,晕成浅湖色……风是凉了,地上的影儿也淡了,幽僻处,树下,墙阴,影儿绰绰儿的,这就是鬼魂收脚印的时候了。

守着一颗颗星,先后睁开倦眼。看一弯淡月,浸透着黄昏,流散着水银着的光。听着草里虫声,凄凉的叫破了夜的岑寂。人静了,远近的窗里,闪着一星星灯火——于是,乘着晚风,悠悠荡荡在横的,直的,曲折的道路上,徘徊着,从错杂的脚印中,辨认着自己的遗迹。

这小径,曾和谁谈笑着并间来往过?草还是一样的软,树阴还是幽深的遮盖着,也许树根小砖下,还压着往日襟边的残花。轻笑低语,难道还在草里回绕吗?

弯下腰,凑上耳朵——只听得草虫声声的叫,露珠在月光下冷冷的闪烁,风是这样的冷。飘摇不定的转上小桥,淡月一梳,在水里瑟瑟的抖。水草懒懒的歇在岸旁,水底的星影儿像失眠的眼睛,无精打采的闭上又张开。树影阴森的倒映水面,只有一两只水虫的跳跃,点破水面,静静的晃荡出一两个圆纹。

层层叠叠的脚印,刻画着多少不同的心情。可是捉不住的已往,比星,比月都远,只能在水底见到些儿模糊的倒影,好像是很近很好的,可是又这样远啊!

远处飞来几声笑语。一抬头,那边窗里灯光,晃荡着人影,啊!就这暗淡的几缕光线,隔绝着两个世界么?避着灯光,随着晚风,飘荡着移过重重脚印,风吹草动,沙沙的响,疑是自己的脚声,站定了细细一听,才凄凉的惊悟到自己不会再有脚声了。惆怅的回身四看,看破周围是夜的黑影,浓浓的黑影。风是冷的,月亮也是冷的,虫声更是震抖着凄凉的调子。现在是暗夜里伶仃的孤魂,在衰草冷露间搜集着往日脚印。凄惶!惆怅啊!光亮的地方,是闪烁着人生的幻梦么?

灯灭了,人更静了。悄悄地滑过窗下,偷眼看看床,换了位置了么?桌上的陈设,变了么?照相架里有自己的影儿么?没有……到处都没有自己的份儿了。就是朋友心里的印象也淡到快要不可辨认了罢?端详着月光下安静的睡脸,守着,守着……希望她梦里记起自己,叫唤一声。

星儿稀了,月儿斜了。晨曦里,孤寂的幽灵带着他所收集的脚印,幽幽地消失了去。

第二天黄昏后,第三天黄昏后,一夜夜,一夜夜:朦胧的月夜,繁星的月夜,雨丝风片的夜,乌云乱叠,狂风怒吼的夜……那没声的脚步,一次次涂抹着生前的脚印。直到那足迹渐渐的模糊,渐渐的暗淡,消失。于是在晨光未上的一个清晨,风带着露水的潮润,滑油在渴睡着的草丛落叶间,低低催唤。这时候,我们这幽魂,已经抹下了几个脚印,停在路口,撇下他末一次的回顾。远近纵横的大路小路上,还有留剩下的脚印么?还有依恋不舍的什么吗?这种依恋的心境,已经没有归着。以前为了留恋着的脚印,夜夜在星月下彷徨,现在只剩下无可流连的空虚,无所归着的忆念。

记起的只是一点儿忆念。忆念着的什么,已经轻烟一般的消散了,悄悄的长叹一声,好,脚印收完了,上阎王处注册罢。

摘自《杨绛传》

*作者:罗银胜,独立学者、资深传记作家。


人生的价值

文丨杨 绛

人生一世,为的是什么?

按基督教的说法,人生一世是考验。人死了,好人的灵魂升天。不好不坏又好又坏的人,灵魂受到了该当的惩罚,或得到充分的净化之后,例如经过炼狱里的烧炼,也能升天。大凶大恶,十恶不赦的下地狱,永远在地狱里烧。我认为这种考验不公平。人生在世,遭遇不同,天赋不同。有人生在富裕的家里,又天生性情和顺,生活幸运,做一个好人很现成。若处境贫困,生情顽劣,生活艰苦,堕落比较容易。若说考验,就该像入学考试一样,同等的学历,同样的题目,这才公平合理。

佛家轮回之说,说来也有道理。考验一次不够,再来一次。但因果之说,也使我困惑。因因果果,第一个因是什么呢?人生一世,难免不受人之恩,或有惠于人,又造成新的因果,报来报去,没完没了。而且没良心的人,受惠于人,只说是前生欠我。轻率的人,想做坏事,只说反正来生受罚,且图眼前便宜。至于上刀山、下油锅等等酷刑,都是难为肉体的。当然,各种宗教的各种说法,我都不甚理解。不过,我尊重一切宗教。但宗教讲的是来世,我只是愚昧而又渺小的人,不能探索来世的事。我只求知道,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一辈子,能有什么价值。

天地生人,人为万物之灵。神明的大自然,着重的该是人,不是物;不是人类创造的文明,而是创造人类文明的人。只有人类能懂得修炼自己,要求自身完善。这也该是人生的目的吧!

坚信“人死了,什么都没有了”的聪明朋友们,他们所谓“什么都没有了”,无非断言人死之后,灵魂也没有了。至于人生的价值,他们倒并未否定。不是说“留下些声名”吗?这就是说,能留下的是身后之名。但名与实是不相符的。 “一将成名万骨枯”……但战争中奉献生命的“无名英雄”更受世人的崇敬与爱戴,我国首都天安门广场上,正中不是有“人民英雄纪念碑”吗?欧洲许多国家,总把纪念“无名英雄”的永不熄灭的圣火,设在大教堂的大门正中,瞻仰者都深怀感念,驻足致敬。我们人世间得到功勋的人,都赖有无数默默无闻的人,为他们作出贡献。默默无闻的老百姓,他们活了一辈子,就毫无价值吗?从个人的角度看,他们自己没有任何收获,但是从人类社会集体的角度看,他们的功绩是历代累积的经验和智慧。人类的文明是社会集体共同造成的。况且身后之名,又有什么价值呢?声名显赫的人,死后没多久,就被人淡忘了。淡忘倒也罢了,被不相识、不相知的人说长道短,甚至戏说、恶搞,没完没了,死而有知,必定不会舒服。声名,活着也许对自己有用,死后只能被人利用了 。

聪明的年轻朋友们,坚信人死了什么都没有了,至多只能留下些名气。那么,默默奉献的老实人,以及所有死后没有留下名气的人,活了一辈子,就是没有价值的了!有名的,只是绝少数;无名的倒是绝大多数呢。无怪活着的人一心要争求身后之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从生到死、辛辛苦苦、忙忙碌碌,只为没有求名,或没有成名,只成了毫无价值的人!反而不如那种自炒自卖、欺世盗名之辈了!这种价值观,太不合理了吧?

匹夫匹妇,各有品德。为人一世,都有或多或少的修养。俗语:“公修公得,婆修婆得,不修不得”。“得”就是得到的功德。有多少功德就有多少价值。而修来的功德不在肉体上而在灵魂上。所以,只有相信灵魂不灭,才能对人生有合理的价值观,相信灵魂不灭,得是有信仰的人。有了信仰,人生才有价值。

其实,信仰是感性的,不是纯由理性推断出来的。人类天生对大自然有敬畏之心 。统治者只是借人类对神明的敬畏,顺水推舟,因势利导,为宗教定下了隆重的仪式,借此维护统治的力量。其实虔信宗教的,不限于愚夫愚妇。大智大慧、大哲学家、大科学家、大文学家等信仰上帝的虔诚,远胜于愚夫愚妇。例如博学多识的约翰生搏士就是非常虔诚的基督徒。创作《堂吉诃德》的塞万提斯,在战役中被俘后,“三位一体”教会出了绝大部分赎金把他赎回。他去世后,他的遗体,埋在“三位一体”修道院的墓园里。(参看Juan Luis Alborg《西班牙文学史》第二册第二章。Gredos书店 1981年马德里版)修道院的墓园里,绝不会容纳异教徒的遗体;必定是宗教信仰相同的人,才愿意死后遗体相守在一起 。

据说,一个人在急难中,或困顿苦恼的时候,上帝会去敲他的门一一敲他的心扉。他如果开门接纳,上帝就在他心上了,也就是这个人有了信仰。一般人的信心,时有时无,若有若无,或是时过境迁,就淡忘了,或是有求不应,就怀疑了。这是一般人的常态。没经锻炼,信心是不会坚定的。

在人生的道路上,如一心追逐名利权位,就没有余暇顾及其他。也许到临终”回光返照”的时候,才感到悔惭,心有遗憾,可是已追悔莫及,只好饮恨吞声而死。一辈子锻炼灵魂的人,对自己的信念,必老而弥坚。

一个人有了信仰,对人生才能有正确的价值观。如果说,人死了什么都没有了,只能留下些名声,或留下一生的贡献,那就太不公平了。没有名气的人呢?欺世盗名的大师,声名倒大得很呢!假如是残疾人,或疾病缠身的人,能有什么贡献?他们都没价值了?

英国大诗人弥尔顿(John Milton 1608-1674)四十四岁双目失明,他为自己的失明写了一首十四行诗,大意我撮述如下。他先是怨苦:还未过半生,已失去光明,在这个茫茫黑暗的世界上,他唯有的才能无从发挥,真是死一般的难受;他虽然一心要为上帝效劳,却是力不从心了。接下,“忍耐之心”立即予以驳斥:“上帝既不需要人类的效劳,也不需要他赋与人类的才能。谁最能顺从他的驾御,就是最出色的功劳。上帝是全世界的主宰。千千万万的人,无休无止地听从着他的命令,在陆地上奔波,在海洋里航行。仅仅站着恭候的人,同样也是为上帝服务。”这首诗也适用于疾病缠身的人。如果他们顺从天意,承受病痛,同样是为上帝服务,同样是功德,因为同样是锻炼灵魂,在苦痛中完善自己。

佛家爱说人生如空花泡影,一切皆空。佛家否定一切,唯独对信心肯定又肯定。“若复有人……能生信心……乃至一念生净信者……得无量福德……若复有人于此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金刚般若波罗密经》。为什么呢?因为我佛无相,非但看不见,也无从想象。能感悟到佛的存在,需有“宿根”、“宿慧”,也就是说,需有经久的锻炼。如能把信仰传授于人,就是助人得福,功德无量 。

基督教颂扬信、望、爱三德。有了信仰,相信灵魂不死,就有永生的希望。有了信仰,上帝就在他心里了。上帝是慈悲的,心上有上帝,就能博爱众庶。

苏格拉底坚信灵魂不灭,坚信绝对的真、善、美、公正等道德概念。他坚持自己的信念,宁愿饮鸩就义,不肯苟且偷生。因信念而选择死亡,历史上这是第一宗,被称为仅次于基督之死。

苏格拉底到死很从容,而耶稣基督却是承受了血肉之躯所能承受的最大痛苦。他不能再忍受了,才大叫一声,气绝身亡。我读《圣经》到这一句,曾想,他大叫一声的时候,是否失去信心了?但我立即明白,大叫一声是表示他己忍无可忍了,他也随即气绝身亡。为什么他是救世主呢?并不因为他能变戏法似的把水变成酒,把一块面包变成无数面包,也并不因为他能治病救人,而是因为他证实了人是多么了不起,多么伟大,虽然是血肉之躯,能为了信仰而承受这么大的痛苦。他证实了人生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耶稣基督是最伟大的人。百分之百的克制了肉体。他也立即由人而成神了。

我站在人生边上,向后看,是要探索人生的价值。人活一辈子,锻炼了一辈子,总会有或多或少的成绩。能有成绩,就不是虚生此世了。向前看呢。再往前去就离开人世了。灵魂既然不死,就和灵魂自称的”我”,还在一处呢 。

这个世界好比一座大熔炉,烧炼出一批又一批品质不同而且和原先的品质也不相同的灵魂。有关这些灵魂的问题,我能知道什么?我只能胡思乱想罢了。我无从问起,也无从回答。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先进十一》),“不知为不知”,我的自问自答,只可以到此为止了。

(摘自《走到人生边上》)


剪辫子的故事

文丨杨绛

我常记起我上中学时,听爸爸讲留日学生把留日学生监督的辫子剪下,系在长竹竿上示众的故事。故事很有趣,可是爸爸只不过讲讲而已,并没有写文章记下这件事。他讲得活灵活现,好像他当时在座客中亲眼目见的。其实他这个时期正和同在日本留学的雷奋、杨庭栋创办介绍先进思想的《译书汇编》呢。

剪辫子的故事很可能是我自己记的。文章从未发表,稿子却不知去向了。要寻找失去的稿子,白费工夫,不如重新记述一遍。说不定失物在不找的时候,往往意外发现。

我细细想来,故事好像是章宗祥讲的。他是当时的稳健派,我爸爸是激烈派。但他们两人一直是同窗好友,直到章宗祥订立了二十一条卖国条约以后,爸爸才和他疏远。当时有资格参加这个宴会的,该是专和官方结交的章宗祥。

这大约是一九〇二年的故事。原留日学生的监督任满回国,显然还要升官。接任的监督当然要设宴欢送。而这次接任的新监督,恰恰又是旧监督的亲信。这位亲信又和旧监督的如夫人有私情。筵席进行得十分酣畅,满堂欢声笑语。离任监督的如夫人忽盛装出场,当着满堂贵宾,向离任监督叩了个头,说:“恭喜老爷高升了!小妾(我记不真她是否自称“小妾”)跟老爷来此多年,习惯了当地的人情风俗,舍不得离去。求老爷就把小妾赏给新任老爷吧。”离任的监督虽很意外,但毕竟是老官僚了,极为老练世故,立即满面笑容,命新任监督和他的如夫人双双对他叩头成礼。

留日学生得知此事,愤慨地说:“他倒便宜,既得美缺,又得美妾,该给他点儿颜色看看。”他们开会策划,定下办法,分头执行。他们每组二人,共三组。第一组负责买一把锋利的大剪刀。第二组买一枝长竹竿,以便把新任监督的辫子系在竹竿顶上。第三组负责在天亮之前,把系着辫子的竹竿竖立在官邸大门前。

这三组学生当夜要混入官邸,想必事先贿赂了官邸的管事人员。这件事最关键的是剪辫子。剪辫子由张继动手。我当时年幼,只记得张继一人的名字。别的名字都不知道了。这群学生一到日本,就改穿西装和皮鞋了。剪辫子的一组,先在新任监督卧房外脱了皮鞋、悄悄掩入卧室。新婚的一对新人香梦正浓,张继的同伴揪出长官的辫子,张继手拿锋利的大剪刀,一下子把辫子剪下。两人拿了辫子,赶紧溜出卧室,准备把剪辫子的剪刀及早藏在没人能找到的地方。张继的同伴却很好奇,要回卧室再看一眼。他们不及脱鞋,就穿了皮鞋大模大样地跑到寝室门外,只见这位监督大人正照着镜子哭呢!如夫人在旁安慰。辫子立即交给第二组,又转交第三组。天蒙蒙亮的时候,新任监督的辫子已竖立在官邸大门前了。当然也立即被官邸的办事人员拔掉了。

这件事,日本人会一无所知吗?但他们一定不便公布。而留日学生竟敢对管束他们的监督如此无理,满清政府必不会轻饶。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说,我父亲一九〇二年回无锡创立了励志社。我认为这事不可能。因为我父亲是一九〇二年卒业的,怎么在卒业前夕回国?近代史所说,他们有确切的证据,没有错。我至今不知他们有什么确切的证据。这是国家大事,无论在日本或国内,必有可查的档案。我记的是幼年在家里听到的故事,没有资格要求调查档案。但愿有关方面还是查案一番。当时闹事的学生一定受到满清政府的惩罚,不参加的学生也不会豁免。那群留日学生很可能都被召回国内受训斥,我父亲或是回国以后无事可做,就创立了“无锡励志社”。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原载丨《当代》2009/03


漫谈《红楼梦》

文丨杨绛

我曾想用批评西洋小说的方法,细评《红楼梦》。那时我动笔即错,不敢作此妄想。如今世移事异,妄想不复是妄想,但我已无心再写什么评论了。

近来多有人士,把曹雪芹的前八十回捧上了天,把高鹗的后四十回贬得一无是处。其实,曹雪芹也有不能掩饰的败笔,高鹗也有非常出色的妙文。我先把曹雪芹的败笔,略举一二,再指出高鹗的后四十回,多么有价值。

林黛玉初进荣国府,言谈举止,至少已是十三岁左右的大人家小姐了。当晚,贾母安排她睡在贾母外间的碧纱橱里,贾宝玉就睡在碧纱橱外的床上。据上文,宝玉比黛玉大一岁。他们两个怎能同睡一床呢?

第三回写林黛玉的相貌:“一双似喜非喜的含情目。”深闺淑女,哪来这副表情?这该是招徕男人的一种表情吧?又如第七回:“黛玉冷笑道:‘我就知道么,别人不挑剩的,也不给我呀。’”林姑娘是盐课林如海的女公子,按她的身份,她只会默默无言,暗下垂泪,自伤寄人篱下,受人冷淡,不会说这等小家子话。林黛玉尖酸刻毒,如称刘姥姥“母蝗虫”,毫无怜老恤贫之意,也有损林黛玉的品格。

第七回,香菱是薛蟠买来作妾的大姑娘,却又成了不知自己年龄的小丫头。

平心而论,这几下败笔,无伤大雅。我只是用来反衬高鹗后四十回的精彩处。

高鹗的才华,不如曹雪芹,但如果没有高鹗的后四十回,前八十回就黯然失色,因为故事没个结局是残缺的,没意思的。评论《红楼梦》的文章很多,我看到另有几位作者有同样的批评,可说“所见略同”吧。

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多么入情入理。曹雪芹如能看到这一回,一定拍案叫绝,正合他的心意。故事有头有尾,方有意味。其他如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黛玉临终被冷落,无人顾怜,写人情世态,入骨三分。

高鹗的结局,和曹雪芹的原意不同了。曹雪芹的结局“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高鹗当是嫌如此结局,太空虚,也太凄凉,他改为“兰桂齐芳”。我认为,这般改,也未始不可。

其实,曹雪芹刻意隐瞒的,是荣国府、宁国府不在南京而在北京。这一点,我敢肯定。因为北方人睡炕,南方人睡床。大户人家的床,白天是不用的,除非生病。宝玉黛玉并枕躺在炕上说笑,很自然。如并枕躺在床上,成何体统呢!

第四回,作家刻意隐瞒的,无意间流露出来了。贾雨村授了“应天府”。“应天府”,据如今不易买到的古本地图,应天府在南京,王子腾身在南京,薛蟠想乘机随舅舅入京游玩一番,身在南京,又入什么京呢?当然是──北京了!

苏州织造衙门是我母校振华女校的校址。园里有两座高三丈、阔二丈的天然太湖石。一座瑞云峰,透骨灵珑;一座鹰峰,层峦迭嶂,都是帝王家方有而臣民家不可能得到的奇石。苏州织造府,当是雍正或是康熙皇帝驻驿之地。所以有这等奇石。

南唐以后的小说里,女人都是三寸金莲。北方汉族妇女都是小脚,南方乡间或穷人家妇女多天足。《红楼梦》里不写女人的脚。农村来的刘姥姥显然不是小脚。《红楼梦》里的粗使丫头没一个小脚的。这也可充荣府宁府在北京不在南京的旁证吧。

《漫谈》是即兴小文,兴尽就完了。

原载丨《当代》2010年第4期


何红雨:陕西作家协会会员,西安市文联签约作家。著有散文集《独美》《再见时光》《小幸福》等。新浪微博:何红雨hhy微博。 个人公众号:何红雨(ID:gh_e7eea994ab9c)。QQ:447162896。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hhy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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