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一审公开宣判。
死缓!王立科案一审宣判
据央视新闻,2022年9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
1、对被告人王立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以行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4、以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王立科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20年,被告人王立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及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直接或伙同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王立科为谋求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9731万余元。王立科明知娄河涉黑犯罪组织从事 违法犯罪活动,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长期放任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帮助该组织逃避查禁与打击,并为该组织协调银行贷款,致使其不断发展壮大,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王立科还利用职权为其本人及亲属、特定关系人等违法办理多份虚假身份证件。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立科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王立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收受贿赂后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帮助有关企业协调银行贷款致使巨额贷款无法偿还,还多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王立科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特别严重;长期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伪造多份居民身份证件,均属情节严重,对其所犯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鉴于王立科主动到案,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积极退缴绝大部分违法所得, 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王立科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曾想让《人民的名义》停播
据悉,王立科是十九大以来第一个落马的省级政法委书记,也是十九大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
公开资料显示,王立科1964年12月出生,今年57岁,长期在辽宁省任职,担任过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等,2013年3月,他跨省赴江苏,后成为江苏省公安厅厅长(至2017年卸任)。
2015年11月,王立科履新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5年后主动投案。
2021年9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据最高检官网2021年10月12日消息,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1年9月22日晚,金盾影视中心主任、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总监制李学政发文,披露王立科曾想让该剧停播。
李学政表示,自己经有关部门的首肯,把王立科当年强行干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播出的问题提出来。比如,王立科下令删除所有支持剧组工作的江苏政法部门的“鸣谢”单位,并粗暴指责有关部门对剧组拍摄工作的支持行为,还向 有关部门领导强烈反映这部电视剧的“危害性”,要争取“停播”等等。但他的行为受到了正义正直领导的不满和批评。
《人民的名义》讲述了当代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查办贪腐案件的故事,于2017年3月首播,创下收视热潮,成为现象级作品。该剧的主要拍摄地为江苏省会南京,而王立科时任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送9000多万攀附孙力军
今年1月15日,中纪委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二集《打虎拍蝇》播出,王立科出镜忏悔。专题片披露,2008年,孙力军到省厅考察时,王立科觉得他“岗位重要、上升空间很大”,便主动和他“拉关系”,方式便是行贿。
2011年,孙力军到辽宁出差,王立科首次送上一张存有100万元的银行卡,孙力军毫不推辞就收下了。此后,王立科多次专程到北京等地“看望”孙力军,送上银行卡、美元、公司股份。
图片来源:《零容忍》
“他每年大概四五次来北京,每次都给我30万美金,放在一个小的海鲜盒里面。他每次来就说,我给你送点‘小海鲜’,我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孙力军在专题片中说。
这些“小海鲜”,到案发时累计折合人民币9000多万元。孙力军也没有让王立科失望。“他去了江苏当副省长、公安厅长,后来又当了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这一路我都提供了帮助。我把他当作自己人。”孙力军说。
检察机关还指控,王立科长期包庇娄河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纵容该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王立科还利用职权为本人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等伪造多张居民身份证件。
在35年的从警生涯中,王立科为娄河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的时间就长达20年。
《中国新闻周刊》曾报道,娄河是辽宁大河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董事长,生于1965年11月,比王立科小一岁,二人同为北镇县人。娄河早年在锦州靠开赌博机发家,受到过王立科的保护,那时娄河生意就赚了上亿元。据报道,娄河累计送给王立科财物有8000多万元。
纪录片《零容忍》中提到,上世纪90年代初,娄河在北镇开设多家赌场、娱乐城,就开始向分管治安的王立科行贿。当地民警曾接到举报想调查娄河,被王立科制止并严加训斥;省里市里有打黑行动,王立科就提前给娄河通风报信;他还滥用警权帮娄河打压竞争对手。曾有另一名涉黑组织成员李某向娄河叫板,王立科应娄河请托重点侦办,打击了李某的势力,壮大了娄河的声势。
随着职务晋升,王立科担心被娄河影响了仕途。2008年,他精心设计让娄河到北镇市公安局“自首”,实际是完成“洗白”,之后娄河“转型”以房地产商身份亮相,实际仍然非法垄断北镇一带采砂业、旅游业、物流业等多个行业,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2020年11月17日,在王立科主动投案大约3周后,娄河在吉林省落网。辽宁省公安厅工作人员田彪说:“我搞这些年涉黑案件,像王立科跟娄河之间关系密切到这种程度、当‘保护伞’这么死心塌地,还是很少的。”
编辑|孙志成 杜恒峰
校对|卢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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