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11月3日起,进驻区城管局、安监局、民政局、妇联、商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等6家单位,开展为期一个半月左右的常规巡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
巡察内容及方式
区委巡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等方式,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三
巡察分工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田月华,副组长范小红、张丽,负责巡察区城管局、区安监局。
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许乐芬,副组长蒋同良、刘德政,负责巡察区民政局、区妇联。
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汤有国,副组长袁克思、魏红燕,负责巡察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四
反映问题渠道
驻点巡察期间(2017年11月3日-12月6日),区委巡察办、巡察组联合设立信访接待室(设在区委巡察办内,地址:雨花台区软件大道杜家巷2号),开通联系电话025-52873722,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30。邮政信箱: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南路2号区委巡察办信箱,邮政编码:210012(平信或挂号信),电子邮箱:yhtqxcb@sina.com。同时在雨花台区级机关综合楼一楼大厅(雨花南路2号)及被巡察单位入口处设有意见箱。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区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巡察监督部门:区纪委干部监督电话:52883149,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电话:52883125,区委巡察办干部监督电话:52873687。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举报和反映,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方面按照规定正常受理。
内容来源: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