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是唐朝著名诗人,人称诗仙。留下的诗名篇很多,其中《将进酒》一篇流传极广,也是我极其喜欢的一首唐诗。
有很多人把唐诗当成古体诗或者古诗。其实唐以前的诗歌才称之为古体诗,或古风,古诗。到了唐朝时候主要以绝句和律诗为多,也就是所谓的近体诗。我们诵读的唐诗,其实大部分是属于近体诗的范畴。
唐诗的诗人各有所长。杜甫的律诗达到了巅峰状态。王昌龄号称七绝圣手,代表了唐朝七绝的最高水平。王维擅长五绝,无人能出其右。只有李白属于全能型天才,无论是古体诗,还是律诗,绝句都写出了超一流的作品。
《将进酒》原本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属汉乐府《鼓吹曲·铙歌》旧题。算是一个比较冷门的格式,但是到了李白手上就散发出了夺目光彩。
李白的诗充满了豪迈和俊逸的浪漫主义。他最喜欢写的东西有两样,一是月亮,一是酒。他最好的诗几乎都有写月亮。而李白的斗酒诗百篇,就像是醉酒中被神仙把着手写的,把诗词艺术拉到了一个不可逾越的巅峰。
《将进酒》是其中的代表作,让我们一起来欣赏李白的大宗师手笔。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诗人上手就是一股豪迈之气,呼之欲出。让人感到眼界开阔,感觉到江河奔腾气势的浑雄与万古不废。而最前头的三个字“君不见”,使得整句既是疑问句,又是陈述句,把这震撼画面熔合成了对读者的叙述。人与画境,第一时间直接无缝对接。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将进酒》第一句起得极高,大气磅礴,时间感,空间感,动感极强。对第二句要求极高,但李白接着又是一句“君不见”,用时间代替了空间,一咏一叹之间,顿现人生岁月的短暂的咏叹。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这两句按顺序本来应该是,莫使金樽空对月,人生得意须尽欢。先说事情,后讲道理。但李白先讲道理,后说事。“莫使”就成了突出的强调,对须的道理形成了充分拉力。
在这里李白最喜欢的两样东西,月亮和酒同时出现了。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李白的这种天生我材必有用自信,立马就消除了尽欢贪酒的那种颓丧感。确立了千金散尽还复来的信念。同时是对于人生岁月短暂的强力反击。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为了喝酒而烹羊宰牛且为乐是为实写。会须一饮三百杯是为虚写。当然不是真的要喝三百杯,但是这个数字表达了须尽欢的强烈愿望,也就多了份艺术化的浪漫和激越。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岑夫子,丹丘生,是李白喝酒时的两个朋友。分别是岑勋和元丹丘。这是实写,落实到了具体的现实。将进酒,杯莫停,是劝酒词。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酒喝高兴了要唱歌,请你们认真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这一句李白唱出了他的个人价值观。金钱财物权贵不足以让他动心,对着不公的世道宁愿长醉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李白看不起自古以来的圣贤,认为他们都是寂寞的,只有喝酒的人才名垂千史。要说起来也真是有点任性,但是这股豪迈之气应该是李白独有的。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陈王昔时宴平乐,是在用典。陈王是指诗宗曹植,号称八斗之才,是文人的楷模。平乐是指富贵的娱乐场所。这一句李白意在表示对曹植的钦慕之情。斗酒十千恣欢谑,是李白在借曹植说出理想中的豪迈的酒风。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这一句意思是说我李白最烦小气的人,喝酒的时候千万不要说没钱,酒只管拿来,咱们只管痛饮就是。李白在这里强调的是洒脱,赤诚,豪迈。但非逼着人家请客又算什么豪迈?
于是有了最后一句: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句是全诗最后的收尾。响亮又极具爆发力,最后又有余音绕梁。
李白的豪迈,当然不是非要别人掏腰包,而是五花马,千金裘,这些名贵的东西统统都不要了,呼儿将出换美酒,是实写也是虚写。五花马和千金裘,到底有没有真的找人拿出去当了换酒?我们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李白如果有的话一定会拿出来换酒的。达到与尔同销万古愁的目的。
在这里同销是空间上的形容,万古是时间上的形容。这一句和开头的空间感和时间感,做了若即若离的呼应。
李白要销的万古愁,都有些什么?
是否是时光如流水,一去不复返痛惜。
是否有韶华易逝,朝如青丝暮成雪悲愁。
应该更有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的悲愤。
整首诗从第一,二句的浩然气势,在中段化去了势,留住了气,以便展开细节描写。到了最后收尾,这股势又和气完美融合,点燃了情感的爆发,干净收尾尚有余音。
任何好的诗文,关键是隐藏在背后的气脉情感。气是语气,气势。是作者的用语,炼字,遣字与韵律顿挫,节奏把控。脉是情感的波动,积蓄,爆发。
气势是作品的精气神,代表了作品的精神面貌。气势如果太弱,是难有豪迈之感的。
气脉二字,一直是古今文章,考量正宗的标尺。李白之所以在文学上如此成功,除了字面功夫,气脉上,无疑是汉文学里的绝顶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