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家一位上小学五年级的孩子,昨天问我一道题目,我把它抄下来,或者看下图中的第7题:“两个数相除的商是1.05,余数是0.2,先讲被除数和除数都扩大10倍,商是( ),余数是( )。”孩子不会做,老师跟他们讲:被除数和除数同时扩大10倍,商不变,余数也扩大10倍,所以答案是1.05和2。
不免要对老师的讲法先“呵呵”两声了,我们用实际数字来一起验证一下吧!书上的除法公式告诉我们:①被除数÷除数=商……余数,由此也可以演变出②被除数=除数×商 余数。在这一题里,商和余数已经知道了,我们再随便假设一个“除数”,只要大于余数0.2就好了,比如先用5表示除数,代到公式②里,被除数=5×1.05+0.2计算得到被除数是5.45,然后我们在回过头来发现,你再用5.45÷5结果竟然是1.09了。不成立了,很显然这题目是出的有问题了,不过我看到网上还有人不服气,接着看。
有人说小数除法是可以有余数的,并且给出了五种确定的方法,先一起看完再分析:
(一)扩大法。
计算13.8÷2.7时,将被除数和除数同时扩大10倍为138÷27。这时余数也相应扩大了10倍,也就是说3是扩大10倍后的余数,所以真正的余数必须缩小10倍,即
3÷10=0.3。
(二)分解法。
13.8可以看成是138个0.1,2.7可以看成是27个0.1。13.8÷2.7的过程可以看作是将27
个0.1看成1份,138个0.1中含有这样的多少份,余多少个0.1。余下3个0.1,也就是
0.3。
(三)定位法。
从竖式上看,3是在原被除数的十分位上,它并不是3,它的位置值是0.3。
(四)添加法。
给原式数字添上单位名称,让其和学生的生活实际接近,以便于理解。13.8元÷2.7元
=138角÷27角,余数是3角,即0.3元。
(五)还原法。
将余数放入原式验证,即:被除数=除数×商 余数。即:2.7×5 0.3=13.8,可见余数
是0.3而不是3。
看上去头头是道,理直气壮,颇有一番道理,实则不然,上面所举的数字,都是假设商为整数的情形,这是可以成立的,如果商为小数,余数又为小数就不可能成立了,但是,既然开始学习小数了,又怎么能保证“商”的结果不是小数呢?数学是一门严谨的科目,我们必须对孩子们负责,自作聪明,以偏概全,连最基本的定义公理都不搞清楚,这是不可以的。
让我们复习下余数的相关概念知识,“在整数的除法中,只有能整除与不能整除两种情况。当不能整除时,就产生余数”。余数是“指整数除法中被除数未被除尽部分,且余数的取值范围为0到除数之间(不包括除数)的整数。”还有,我们都知道取余数的运算知识是:
a mod b = c
表示:整数a除以整数b所得余数为c。
余数的计算公式:c = a -⌊a/b⌋ * b
而a,b,c最重要的性质就是,它们都是自然数。
余数是“自然数”,只在“整数”的除法时出现,有的人就是偏偏要无视这一最基础的约定,“发明创造”出一些自以为是的东西来,实在是荒谬的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