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道喜新厌旧乃人之常情,相看两不厌的也许真的只有敬亭山了。果真如此吗?不谈感情,就说这对事物的新鲜感吧,再喜欢的东西,时间久了,也就慢慢的不喜欢了,很多东西就是开始的时候,宝贝一样的收藏起来,收着收着就忘了,等到想起来的时候,就觉得该断舍离了,该送人的送人,该送回首站的送回收站了,甚至于有的东西只能当做垃圾扔掉了,以至于会百思不得其解,当时是怎样的一种心情,会喜欢这样的东西。这大概是人的通病,喜新厌旧,当然很多时候这个词是被当做贬义词来使用的,可是我觉得不尽然。喜新厌旧不用把它妖魔化,那件东西,在当时给自己带来的心情和体会就是他的价值了,这世间本就没有永恒,又何必去强求某一物呢。
我本就是一个不喜欢被人或者物左右的人,对于感情暂不想谈,因为觉得自己控制不了自己感情,倒是被感情支配的像个傻瓜还乐此不疲引以为傲呢,但是对于物,所以一定是要占据主导地位,万不能再被左右的。比如好看的衣服,有喜欢的从小时候开始,那就一定要得到的,不然会念念不忘,得到了也就没有什么执念了。我妈说其实这也是一种执念,你何必非要得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呢?我说得到了就可以支配了,不用收他的支配了,不是占据了主动权吗?老妈说这真的是谬论。谬论也好,歪理也罢,在能力范围允许的情况下,又有何不可呢?人生能让自己快乐的事情真的有那么多吗?既然没有,为何遇到的时候不好好把握呢?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地上本没有路,走得人多了,自然就成了路”。既然如此,为什么就急着否定我呢?我得到了自己喜欢的衣服,可以心情愉悦,可以好好学习,又有什么不对呢?
至于吃的东西,老妈说我从小就是个让人头疼的孩子,因为一旦喜欢吃什么,就每天每餐都要吃,直到吃够了为止。小时候的事情记不清楚了,但是对于喜欢吃的东西,确实是一旦遇到合胃口的,就一直点,直到吃吐了为止,再重新选择另外一种替换。妈妈说你这样容易偏食,可是我觉得灵魂满足啊,吃吐了没有挂念,好让自己转身,潇洒的道别,去重新寻找更合适的替换。老妈说我太过古板执念,有什么不好呢,难道这世界上就有健康的食谱,让每个人都会喜欢?正如墙破了需要有水泥砖头去修补,衣服破了需要用布匹去修补,可是人生病了却要用各种中西药去修补,难道身体是中西药做成的不成?所以我喜欢吃的东西让我愉悦就好,我也有经常换,不过是周期长短罢了,心情愉悦是身体健康最好的良药,为何不服,难道要用中西药去填满?
就像最近二姨种的韭菜,告诉我北方的煎饼,码头的咸菜,和她种的韭菜自己做的腊肉超级搭配。我尝试了,把韭菜清洗干净,放进煎饼里面,摆上咸菜腊肉,第一口的时候,感觉特别的鲜,把所有大厨的招牌菜都比下去,心情愉悦的就仿佛置身云端。于是就连着吃了三天,到第三天的时候,鲜字没了,味同嚼蜡一般。心中那股念念不忘的火苗也熄灭了,怀念热气腾腾的小炒乱炖鸡翅排骨面。但是我知道自己,所有一次吃腻的东西,过了一段时间,就仿佛一个新朋友一样,又闯进我的视线,带来好像从未有过的味觉盛宴不知道这个是什么原因呢?我不想知道,不去思考,遇到好吃的还是一直吃到吐为止,尽管老妈身边的人,吐槽过我很多遍,心情愉悦就好,无伤大雅,不妨碍别人,难得有点小爱好,为什么要丢一边?
大概万物皆如此,因为距离远,因为不常见,所以苦思冥想,心心又念念,但是一旦你朝夕相伴,或许就不会相看两不厌,或许相看两不厌的真的只有敬亭山,或许会明白那些只留在记忆里的事物,才会让人念念不忘,牵肠挂肚,仿佛被神化了一般。那么就不如让它们走下神坛,没有那么多的崇拜,或许生活就能更自在轻松洒脱一点。
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