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山东公布了对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的行政处罚决定,该矿因缺少安全设施设计逾期未改,违反安全规定被罚100万元。
今年4月以来,除新城金矿外,山东黄金矿业旗下的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山东黄金矿业(莱西)有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等单位也收到了罚单,罚款金额总计12.3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2021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了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费、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费、劳动竞赛的补充通知考核费用、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咨询费、山东金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费)。未按照《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缺少评估、报告)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通过)第十七条第一款、行为2违反了《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短短两个月时间,旗下4家单位收到罚单,违规内容涉及安全、管理等。一张接一张的罚单是否引起管理层的重视,山东黄金矿业的管理是否存在问题?
企查查显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31日,法定代表人李国红,大股东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