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继住房公积金可提取跨区还房贷之后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又推出惠民新政啦!
即日起,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
这一试点创新,对于长三角区域内人才流动、产业发展,无疑又是一大利好。
近日,由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上海、苏州、嘉兴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示范区执委会发〔2022〕12 号),创新试点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通知》明确,试点区域为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职工及配偶(以下统称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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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租赁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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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任意一方在一体化示范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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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城市无自有住房,且在一体化示范区内跨区域租赁住房。
一体化示范区异地租赁提取方式和额度参照缴存城市提取方式和额度执行。
即日起,有需要的申请人便可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后,依托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工作机制向租赁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申请人家庭(含单身家庭)房屋状况、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等信息。租赁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情况后将信息反馈给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通过的,提取资金按规定转账到申请人本人账户。
据悉,上海、苏州、嘉兴三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已根据《通知》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或者业务指南,推进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协查,为职工提供方便服务。具体业务办理可查询三地住房公积金官网或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热线咨询。
上海、苏州咨询电话:12329
嘉兴咨询电话:12345
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此后,京津冀、长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在内的区域都在积极推进公积金的异地转移接续、互认互贷工作。
公积金一体化,能够一定程度减轻人口流动的后顾之忧,助力于区域人口、产业的融合,对于促进区域协同化发展亦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手牵手、肩并肩,打破信息融合壁垒,健全政策协同机制,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一体化进程。
2020年8月20日
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合作机制正式落地。沪苏浙皖等长三角三省一市住建部门在上海共同签署《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省一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联合发布首批一体化实事项目,其中就包括长三角跨地区购房信息协查、异地贷款证明信息互认、购房提取异常地区警示公告等。
2021年6月
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上线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服务。这相当于职工在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嘉兴、合肥、芜湖、衢州这8个试点城市里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符合公积金缴存地提取条件的,不管购房地和缴存地是不是同一个城市,都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请提取公积金,在线提取,零材料,零等候。先是在8个城市试点,之后将全面推广到长三角。
2021年10月20日
长三角“一网通办”住房公积金服务专栏正式上线。沪苏浙皖四地居民,只要轻点电脑鼠标或手机,就可在家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领等各项业务。新开通的4个事项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这4项事项的上线标志着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迈上了新台阶,实现了三个维度的延伸。
随着长三角区域内
城市公积金信息共享水平越来越高
我们跑腿的次数将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