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制度,是指按我国规定,给予与家属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回家与父母或配偶团聚假期的制度。
我国自1958开始实行探亲制度,1981重新修订颁布《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探亲假的适用条件:
必须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其他性质的用人单位如愿意给员工探亲假也可以给予。本人必须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探亲假分为探望配偶的假期和探望父母的假期。如本人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如本人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