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
3、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对年龄的特殊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5、报考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被聘用、须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部分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报考者选报志愿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对专业的具体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