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从2015年起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年高考加分政策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
依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从2015年起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年高考加分政策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