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支票发出后,由于遗失或其他原因,持票人或发*人请求自己的开户银行对该支票停止付款的行为。持票人或发*人可以先用电话通知银行,银行在收到书面确认后,便同意停止付款。该客户必须根据其支票存根说明号码、金额、日期和收款人姓名。
银行一旦收到止付要求,首先核实该支票是否尚未付出。如未付出,便把该票退回并答复“止付”或“取消付款”。如果客户的书面确认尚未到达,银行的答复是“等待止付命令的确认”。所有这些答复都必须告诉收款人,由他找出票人解决问题。
票据挂失止付的处理,必须依照票据法有关规定执行。银行对于申请票据挂失止付的理由,不负认定之责;票据申请止付之前已兑付,银行拒绝申请挂失止付,损失由失主负责,银行不负任何责任;对于经过付款行保付的票据依法不得申请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