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组织,是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是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
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新社会组织是指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新涌现出来的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包括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各类群众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