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现有办学条件和需求合理确定各专业(类)接收人数,每个专业接收人数不少于3人,学院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调整专业申请条件和考核细则;
2、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接收计划及考核细则进行审核并予以公布;
3、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专业调整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最多可填报同一学院开设的两个专业志愿;
4、学院组织考核并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5、教务处审核公示拟调整专业学生名单,学校审批公布准予调整专业学生名单。
1、学院根据现有办学条件和需求合理确定各专业(类)接收人数,每个专业接收人数不少于3人,学院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调整专业申请条件和考核细则;
2、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接收计划及考核细则进行审核并予以公布;
3、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专业调整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最多可填报同一学院开设的两个专业志愿;
4、学院组织考核并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5、教务处审核公示拟调整专业学生名单,学校审批公布准予调整专业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