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在合同生效1年内身故或全残则返还已缴保费并按照保险金额20%给付,若合同满一年且60周岁之前发生则返还已缴保费并按双倍保险金额给付,满60周岁则按全部保险金额给付并返还已缴保费。
生存保险金:年满五十五周岁时开始,首年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年金,以后每年生存年金在首年给付额的基础上递增5%,直至身故或全残。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在合同生效1年内身故或全残则返还已缴保费并按照保险金额20%给付,若合同满一年且60周岁之前发生则返还已缴保费并按双倍保险金额给付,满60周岁则按全部保险金额给付并返还已缴保费。
生存保险金:年满五十五周岁时开始,首年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年金,以后每年生存年金在首年给付额的基础上递增5%,直至身故或全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