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全损:指保险标的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发生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拥有,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发生实际全损时,被保险人无需办理任何法律手续即可向保险人请求按保险金额获得全部赔偿。
推定全损:指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受损货物残值,如果加上施救、整理、修复、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其抵达目的地的价值时,视为已经全损。保险标的受损后并未完全丧失,是可以修复或可以收回的,但所花的费用将超过获救后保险标的的价值,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放弃努力,给予被保险人以保险金额的全部赔偿即为推定全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