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未来上学可按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一般指的是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
由于现在我们国家人员流动性极强,一些大城市,全国各地的人都在此工作,为了让子女上学的时候也能在自己身边,家长都在想办法把孩子留在自己的工作地上学。国家也出台了很多这方面的政策,理论上是允许随迁子女异地入学、学习的,甚至也开始了异地中考、异地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