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负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
1、搜集能直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在无法取得能直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证据的情况下,可提供其他间接证据。
3、提供其他同事的证人证言。
4、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证据规定》第5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