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员报考条件、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二)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2、新疆普通高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满8个月以上(含8个月)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 (含选调生)的配偶。
5、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7、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