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关系确定后,如果父母的抚养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子女要求改变抚养归属,可由双方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有下列几种:
(1)抚养人得了严重疾病,经治不愈,有可能影响子女身体健康的;
(2)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力再抚养子女的;
(3)抚养人因犯罪被判刑,不能再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责任的;
(4)抚养人道德品质败坏,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的;
(5)抚养人的家庭情况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如受继父母歧视、虐待等;
(6)子女本人有正当理由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