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取得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取得其他专业类(门类)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2、免考条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相关专业专科5年、本科4年、硕士3年、博士1年;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3、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