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卫生监督】
一次“暗地操作”
导致员工失明
这家工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跟着卫监君一起来看
在工厂车间
一名男子拉着一车
含有乙酸甲酯的胶水到小车间
厂长老李注意到
这些胶水桶没有任何标识
只糊弄着贴了两个字“胶水”
没有成分说明
老李担心员工中毒
男子边拍胸脯保证
“哎呀,我这都是国外进口的,你放心”
边向老李的口袋塞“红包”
老李知道这是老板的亲戚
自己不好说什么
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去了
过了几天
刷胶岗位的员工先后出现
头晕、咳嗽、呕吐等症状
又过了几天
员工小娟在工作时眼前逐渐模糊
随后就晕倒了
送医后,医生说
由于乙酸甲酯中毒
她的双目失明
可能一辈子都恢复不了
接到该企业的职业中毒报告后,卫监部门迅速介入调查,涉事企业所使用成分不明的胶水,经检测分析证实含有乙酸甲酯,该企业工作场所乙酸甲酯浓度超标,并且没有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也没有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卫监部门依法予以该企业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乙酸甲酯常见于纺织、服装制造、金属制品制造、电子设备制造等行业。
如果工作场所通风不良,容易造成乙酸甲酯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可引起头晕、呕吐、双眼视力下降甚至失明等临床症状。
用人单位使用含乙酸甲酯的化学品,要优先按照“无毒替代有毒,低毒替代高毒”的原则采取清除或替代措施。
确实需要用乙酸甲酯的,要做好以下四点:
√
01 通风良好
加强作业场所通风。
√
02 改进工艺
采用自动化、机械化操作,避免手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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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做好个体防护
及时密封和清理废弃物料,加强个体防护,正确选用和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
04 定期检测
定期开展作业场所乙酸甲酯浓度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无小事
只有监管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努力
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来源:坪山区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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