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益阳综合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和《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发改委根据市自来水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调价申请,于2017年11月组织召开了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征求了消费者及用户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代表及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拟订了水价调整方案。经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城区供水价格适当调整。根据发改委调价文件精神,益阳城区和沧水铺镇等乡镇自来水价格调整从2018年4月13日起,第一次抄表仍按原价执行,第二次抄表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一、我市供水价格现状及调价原因
我市目前自来水供应的实际状况:价格水平低、执行时间长,成本价格倒挂。这一状况既与我市经济发展的格局不协调,又不利于城市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此次我市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是大势所趋,既符合政策规定,又是从实际情况出发顺势而为。
1、合理上调水价,是理顺价格与成本倒挂关系,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的需要。城区自来水价格自2010年10月调整到现在已有7年(乡镇近9年),由于人员工资提高、建设任务加重、折旧费用增加、争化材料涨价等原因,致使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成本监审,测算出我市自来水每吨的定价单位成本为1.91元,含税单位成本1.965元,定价成本与现行价格严重倒挂。
2、合理上调水价,是适应城市发展建设需求,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的需要。随着城区的扩大,供水管网不断延长,及建设任务日益繁重,适当上调水价,让企业筹措一部分建设资金用于供水设施的兴建。同时,一个企业要发展壮大,必须有一定的盈利空间,在当前亏损的情况下,不仅要理顺价格与成本的倒挂关系,还要确保企业有适当的利润,才能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3、纵观省内市州价格水平。由于企业改制原因,我市水价调整相对滞后,上次调价至今7年间,全省市州均已实行了一至两轮调价,我市现水价在全省排名靠后,同等规模售水量排名垫底,比全省平均水价1.90元/吨低0.28元。依据供水价格与售水量成反比的逻辑,我市现水价在全省14个市州中居第12的位置应上升5-6位比较适宜。
二、调价后的水费、代收费收费标准:
三、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继续实行每户每月免收4吨水费的优惠政策。
四、本次调价影响分析
分析上述水费收费新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按15吨计算,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每吨上调0.34元,每月增支5.1元,绝大多居民可以承受,城镇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继续实行每户每月免收4吨水的优惠政策,影响更小。乡镇居民的生活用水,每吨下调0.14元(已扣除开征的每吨0.08元的水资源费),每户每月减少水费支出2.1元,是这次城乡用水同网同价的受益者。对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用户来说,虽有一定影响,但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益阳在线记者 宋咏琪 通讯员 谌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