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将书法作品的等级分成了几个等级,其中最高的属神品,其次是妙品,最差的则是俗品。“俗”常和“媚”一起被用来形容某些书家的作品,如评价赵孟頫,那到底什么是媚俗呢?
在《说文解字》中“俗”的解释是指“习”,这层意思我们现在也还在用,比如“习俗”。东汉后期“俗”字开始有了“庸俗”、“粗俗”的意义。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俗”开始与“雅”经常对立出现,而“俗”在书法评论中大量出来主要是北宋开始,其中最重要的代表就是黄庭坚、米芾,他们常把书品与人品相提并论,也就类似我们今天所说的字如其人、人如其字。
东坡简札,字形温润,无一点俗气。——黄庭坚
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黄庭坚
媚的概念《尚书·冏命》:“无以巧言令色, 便辟侧媚, 其惟吉士。”、《史记·佞幸列传》“非独女以色媚, 而士宦亦有之。”,从中可以看出“媚”的本意是评价一个人的品性或是女子姿容。“媚”字用于评价书法有据可查的大概是从东晋开始,羊欣在《采古来能书人名》“王献之, 晋中书令, 善隶、藁, 骨势不及父, 而媚趣过之”,这时的“媚”常和“妍”、“劲”一起并用,如陶弘景《论书启》:“非但字字注目,乃画画抽心, 日觉劲媚, 转不可说以雠, 昔岁不复相类。”,更多的意义是指书法兼骨力和阴柔美。
郝超草书亚于二王,紧媚过其父,骨力不及也。
书法经过了韵、法、意的发展阶段然后进入了元朝的“尚态”书风,书法更加注重外表的“姿态”美。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文人在面对外族入主的政治大变化更加地突显出重视个人的民族气节,这反应在书法评价上则是书法审美中的“媚”开始从原来的“劲媚”、“妍媚”、“遒媚”变成了“媚俗”。这一转变其实仍是在延续北宋书法与人品相关联的审美方式。
书法中的“媚俗”主要是“骨力”与“姿媚”的占比问题。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首先,用笔。柳公权认为“心正则笔正”,用笔偏向于欹侧时姿媚也就产生了。
笔方势圆。方者, 折法也, 点画波撇起止处是也, 方出指,字之骨也; 圆者, 用笔盘旋空中, 作势是也, 圆出臂腕,字之筋也。故书之精能, 谓之遒媚, 盖不方则不遒, 不圆则不媚也。
其次,点画粗细。点画肉多则骨力受隐藏,“钝慢而肉多, 媚而无骨”。
再次,笔与纸的材质。写字用的笔毫和纸质的软硬度对字的骨力也会有影响,用软笔和软的纸容易形成媚书。
效董思白, 用羊毛弱笔, 作软媚无骨之书而言也。
“夫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 而况书法精微, 挥运之际, 全赖笔毫相称。古来书家, 自明季刑、王、文、祝以上, 从未有以羊毫弱笔之书得传后世者……若羊、狼毛笔, 白蜡纸, 作软媚无骨之书, 宁不有背古人乎? ”
在媚俗的基础上,过分强调外表的结构体态美来迎合时人审美需求以便感动大多数人,那么这就是媚俗。比如我们现在常说的画字,在古人眼中便是一种俗。
平居终日,如含瓦石,临事一筹不画,此俗人也。
字要骨格,肉须裹筋,筋须藏肉,秀润生,布置稳,不俗。
贵形不贵作,作入画,画入俗:皆字病也。
看完这翻相信你会理解为什么一提到”媚俗“大家第一个想到的是赵孟頫。审美终归是时代的产物,顺应时代的需求是必然的,就算是当时复古派的“旗手”赵孟頫也没办法避免。赵孟頫所处的书风环境和我们当下颇为相似,我们从他的身上多少可以得到些启发。我们当下提倡民族文化复兴,得处理好古与今的关系,适应时代的审美需求才能被历史所记住,要想全照古人已经是不太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