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馬路上開車還是行走中的過馬路,最讓我害怕的就是電動車,用風馳電掣那是一點不誇張,不管是什麼信號燈,彷彿在他們眼裏什麼都阻礙不了他們的行駛,不過也有遵守交通法規的人,按交通指示燈行駛的,但是那樣的人少之又少。
做為電動車確實給人們帶來了方便,省去了機動車的堵車和停車煩惱,又比自行車快捷省力,讓很多人去選擇了電動車,所以你可以看到大量的電動車在馬路上行駛,在給大家電動車主帶來便利的時候,那些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就給其他人和車輛帶來了危害。
我家孩子十歲多點,每當孩子自己出門的時候,我不怕汽車對孩子的危害,只要你記住紅燈停綠燈行就可以,因為交通違法對機動車處罰是嚴厲的,我最怕的就是孩子在過馬路的時候,那些飛來飛去的電動車,闖紅燈的、逆行的……,可以說你沒有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的本領,過馬路那是件危險的事情。我一個自我感覺謹慎的人在過馬路的時候都害怕那些電動車,何況一個十幾歲了孩子。
其實我很不能理解,按照這篇報道所說,電動車到底算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
這些機動車在非機動道上行駛的速度,哪個非機動車能比?電動車的體重哪個非機動車能比?
既然我們已經知道電動車的造事率這麽高為什麼不去想辦法整治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