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二黑三黄之犀牛角:犀牛是哺乳类犀科的总称,主要分布于非洲和东南亚。是最大的奇蹄目动物,也是仅次于大象体型大的陆地动物。所有的犀类基本上是腿短、体粗壮。体肥笨拙,体长2.2~4.5米,肩高1.2~2米;体重2800~3000千克,皮厚粗糙,并于肩腰等处成褶皱排列;毛被稀少而硬,甚或大部无毛;耳呈卵圆形,头大而长,颈短粗,长唇延长伸出;头部有实心的独角或双角(有的雌性无角),起源于真皮,角脱落仍能复生;无犬齿;尾细短,身体呈黄褐、褐、黑或灰色。
犀牛种类的不同,长角的数量也不同。非洲的白犀牛和黑犀牛都有两只角。而亚洲只有苏门答腊犀牛有两只角。余皆独角。独角药用价值非常高,据说是非洲犀角的20倍。犀角比象牙更为稀有,在古代它与夜光璧、明月珠相提并论。《战国策·楚策》曾载,楚王“遣使车百乘,献鸡骇之犀,夜光璧于秦王”;《汉书》记“南越王赵陀献文帝犀角十”;道教文化中的八宝之一就有犀角,然而宋元以前的犀角雕刻极为罕见。
犀角之所以如此珍贵有名,其一古人有把犀牛形象作为崇拜物的习俗,如青铜铸造、瓷器刻画等的图案,认为犀牛可以辟邪、镇凶、保平安。
此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犀角本身就是一种名贵的药材。它不象牛角等长在头顶,而是长在鼻子上,是由角质层纤维化而成的,有较粗的直线纹,互不连接,角上有一深沟,犀角底部还有小沙眼,形似蜂窝状。其呈圆锥型,稍有弯曲,长短不等,在十五至三十厘米之间,表面为乌黑色,内中渐浅,为灰褐色,也有浅灰黄色,性寒、味苦酸咸,具有清热解毒、凉血止血、镇惊等功效。
李时珍《本草·犀》说:“犀角,番名‘低密’,弘景曰‘入药为犀生者为佳’。”根据明代曹明仲《格古要论》论述,犀角有肥瘦之分,有黄、有黑,有淡如碧玉,黑中有黄花、黄中有黑花,“凡器皿要滋润,粟纹绽花者好,其色黑如漆、黄如肃,上下相连,云头雨脚分明者为佳”。
犀角又分为亚洲犀角和非洲犀角。亚洲犀角的长度一般在一尺左右,犀角的纤维粗,表皮和内肉呈现出像甘蔗纤维的粗丝状纤维。底部断口的切面也类似甘蔗的断面,有比较密集的细小粒点,被称为“鱼子纹”或“粟纹”。亚洲犀角的角质比较柔韧,棕褐色像深色蜂蜜,且不透明,角的正前方上部有一凹槽,在杯底的边缘上经常可看到凹进一段,角的正后方下部又有一条凸起,使杯的口部不是规整的正椭圆形,这种现象俗称“天沟地岗”。
非洲犀角比较长且大,一前一后两个角,前长后短,最长的可达到二尺六七寸长。非洲犀角的角质看上去胶质感强,纤维比较细密,内肉呈半透明状,角也不如亚洲犀角柔韧,显得脆硬,受到干湿气候的影响时会裂,药用价值也低很多。非洲犀角大多出现在清晚期,从广州进口,故又被内地人称为“广角”,广角没有天沟地岗的现象。亚洲犀角纹理粗且柔软,非洲犀角透但干涩容易断;横断面的鱼子纹、纵向的甘蔗纹,不管打磨抛光得多么精细,这些鉴定特征是不会改变的。
毋庸置疑,犀牛最大的威胁来自于人类。东亚国家,犀牛角是传统的药材。阿拉伯国家,则把犀牛角看作社会级别的象征;在也门和阿曼,犀牛角被用来制作仪式上使用的匕首手柄。
犀牛在我国境内其实也是有的,但是秦汉以前就基本灭绝了。当时我国中医中药又处在蓬勃期,犀角的药用价值已日益突出,由于中国再无犀牛资源,所有的犀角靠进口和外国使臣作为礼物呈献给当时的皇宫贵族,必然珍贵异常。
直到宋代,使用犀角制成器皿尤其是杯盏已蔚然成风。传说犀角杯跟象牙筷一样,当装有毒素的液体入杯,会泛白沫。以至于每每皇家饮宴杯不离手,大量亚洲犀角涌入中国,材质药效略逊于亚洲犀的非洲犀角也随着丝绸之路涌入,宫廷民间莫不沉浸在对犀角的渴望和仰慕中。犀角除其广泛保健、药用疗效外,在民间还流传犀角有辟邪镇凶护平安等作用。人们视犀角为“物之珍”“国之宝”列道教里的“八宝”之一;被后世尊为“性恭俭”的南宋皇帝宋孝宗,腰部的佩带据说也是犀角制成,因犀角质地坚硬而细密,纵向纹路呈我们所熟悉的“甘蔗纹”,而横切面布满细碎的“鱼子纹”或称小米状的“米粟纹”,有时图案更会呈自然界动物、星辰等图像。(宋孝宗的腰部佩带据说呈南极寿星像)
艺术是诞生在实用基础之后的。杯子有了佩带也有了,那么谁的犀角杯更漂亮呢?犀角雕工的水准就出台了。据考证,明以前雅致的素杯较多(因为犀角不易保存,在大量出土中,很少发现有犀角制品,所以明以前的犀角杯我们只能在文字记载里或是壁画中望杯猜想了!)我们知道,以简洁灵动而满誉世界的明式家具,(当时并没有专门的犀角雕专家,技师大部分来自于竹、木、金、玉)明式家具的所有灵性自然转移在犀角雕上。清早期,仍是明雕遗风。直到乾隆年间,浮夸显富心态严重,犀角雕风大变,布局繁复匠气重。后来随着社会动荡,人们首先顾及的是温饱是健康,犀角慢慢由享用欣赏转入药用。近百年来,由于种种原因,犀角雕在国内一直不被当成艺术品收藏,只作药用,不少藏有明清犀角雕者,有门路的都通过各种途径大量流出海外,没有流出的由于对犀角雕艺术无人问津,只得将其作为犀角原料卖出,所以不少犀角雕艺术品在国内都被当做药研碎用掉。(如解放初,故宫存有上吨犀角,都送进药厂当药使用。)直到2006年香港春拍,一明代犀角雕《双螭龙海棠形杯》以1076万港元成交。
明·《双螭龙海棠形杯》
同年纽约秋拍,清康熙犀角《张骞乘槎溯河源带》槎杯,成交价达到1850万元,两次拍卖才令国人如梦初醒。国内随之而来的无论亚洲还是非洲犀角价格都在持续上扬,市价涨了至少十几倍,而国际行情也在飞涨。
清·《张骞乘槎溯河源带》
佳士得成交价全部是3990万!
明代犀角杯风格大气,庄严高贵,而清代犀雕工艺繁杂,刻意显示刻工技巧。对于犀角杯的断代,一般来说是先看其构思随形。布局疏朗大气的是明;构思有创意的是早清,匠气重繁杂的是乾隆;整只镂空的是晚清。
由于人口的增长,犀牛的栖息地日益缩小。加之国际市场对犀角所需,盗猎者因此可获得非常高的经济利益。在整个80年代,许多盗猎者为了利益不惜任何手段,从1981到1987年,95%的坦桑尼亚黑犀牛倒在了盗猎者的枪下,数量从3000减到100只。而在今天的地球上,仅仅只印度、苏门答腊、爪哇、马来西亚一带尚有一息生存(属亚洲犀)。余均为非洲犀,且也寥寥可数。也就是说,如不加以保护,这种巨型动物,若干年后,只能将图片留给我们的子孙了。
为了挽救面临绝种的犀牛,1973年白犀牛和亚洲犀牛都被列入《国际野生物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一中。黑犀牛直到1977年才被列入。这些行动虽然终结了对犀牛的合法交易,但是黑市交易却变得兴旺起来。犀角,尤其是亚洲犀角浑身都是宝,就连雕刻下来的粉末都可入药。中国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签字国,从1993年起,国家禁止犀牛角(包括其任何可辩认部分和含其成份的药品、工艺品等)贸易,并取消了犀牛角药用标准,对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和邮寄犀牛角的行为都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