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面对歹徒行凶,勇敢伸出援手的王先生被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有关部门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此前,因担心被人讹诈,王先生隐瞒了自己的见义勇为行为。淇滨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了王先生的见义勇为行为后,帮其打消思想顾虑,并向当地见义勇为认定部门举荐。
2022年10月30日20时,淇滨区一家废品回收站内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件。刘某将回收站老板娘肖某及其弟媳李某堵在屋内,恐吓威胁她们交出身上的现金和首饰。趁刘某不注意,李某逃离现场,来到附近的汽修店求助。正在保养车辆的王先生听到李某的呼救和哭诉后,起身跟李某一起到回收站帮忙解救肖某。
王先生捡了一根拇指粗的钢筋棍用于防卫,到达室内后,他喝令正在殴打肖某的刘某住手。刘某不听劝阻,叫王先生不要多管闲事。为了阻止刘某继续行凶,王先生不顾个人安危,趁刘某不备,使用钢筋棍击打了刘某的胳膊和额头,后在李某和肖某的共同协助下,三人一起将刘某制服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刘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指出自己胳膊和头部的伤是王先生使用钢筋棍击打所致。肖某、李某向民警作证,由于王先生的及时制止,才使得刘某的犯罪行为未能得逞。然而,王先生却说,自己只是陪同李某来劝解的,因刘某不听劝告才和被害人一同制服了犯罪嫌疑人,自己拿钢筋棍只是为了吓唬刘某,并未殴打刘某。
不久,该案被移送淇滨区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官在审查证据时发现,在场人员对刘某如何被制服表述不一致。
为查清事实,检察官深入实地查看,详细向被害人了解现场情况,并再次讯问了刘某,还专程来到王先生所在的企业走访。经过检察官的耐心解释,王先生终于袒露心扉,表示之所以隐瞒使用钢筋棍击打刘某的事实,是担心被对方打击报复和敲诈勒索。听检察官介绍完正当防卫的规定及相关真实案例后,王先生悬了几天的心终于落了地,并主动联系办案民警重新作证。
2022年11月,淇滨区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涉嫌抢劫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与此同时,该院主动向当地见义勇为协会举荐王某的见义勇为行为。
采访后记
见义勇为者故意隐瞒见义勇为行为,反映出群众对相关法律规定的不了解。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王先生使用钢筋棍制止正在实施抢劫的刘某,其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根据“两高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应依法认定。
正当防卫,不仅是一种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路见不平一声吼”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理解与支持,司法机关及时“出手”为正义撑腰,为义举护航,全社会才能凝聚成一股浩然正气,用正义的力量荡涤邪恶,让正气之歌在中华大地回响。 (检察日报 刘立新 何芳莉 王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