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山东省和河南省、陕西省一样,都是历史文化大省。截至2014年1月,山东省有17个地级市(副省级市):济南、泰安、潍坊、德州、滨州、莱芜、青岛、烟台、日照、东营、济宁、菏泽、聊城、临沂、枣庄、淄博、威海。其中,就地级临沂市下辖的郯城县,名字容易被外地人读错。并且,郯城县总人口超90万,地处鲁苏交界,为山东南大门、齐鲁之通衢。
一
首先,对于郯城县的“郯”字,名字容易读错,其正确读音为(tán)。在地理位置上,郯城县位于山东省东南部,临沂市南部,地跨北纬34°22′—34°56′,东经118°05′—118°31′。南部临近陇海铁路,为江苏省邳州、新沂、东海三市县所环绕,北半部与临沂市临沭、河东、罗庄、苍山四县区接壤。县境东西最大横距41.9公里,南北最大纵距62.3公里,总面积1189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面积的0.77%。郯城建置,始于郯国。其建成公元前十一世纪。
二
战国时期,周威烈王八年(公元前418年),郯国为越所灭,其境入越。周显王十四年(公元前355年),楚灭越后,其地又归楚。直至秦始皇嬴政剪灭六国,建立秦朝后,郯国之名不复存在。秦行郡县制。境地先属薛郡后为东海郡且郡治所在地,并在楚汉间有一短暂时期亦称郯郡。隋朝这一历史阶段,改郡为州。开皇初,郯郡废,郯县隶泗州。大业三年(607年),又改州为郡,泗州改称下邳郡,郯县又隶下邳。贞观元年(627年),郯县省入下邳,称郯城乡。
三
元和间(806—820年),复置县时,遂以乡名为县名,称郯城县。明代,郯城县隶山东布政司兖州府沂州。清朝这一历史阶段,郯城县属山东省沂州府。沂州府地处山东省东南沿海,附郭兰山,领莒州(散州,含今莒南大部及五莲部分)、兰山县(治所,含今临沂市区大部以及兰陵、临沭部分)、郯城县(含今兰陵、临沭部分)、费县(含今平邑、临沂西部)、沂水县(含今沂源大部、沂南中东部)、蒙阴县(含莱芜、沂源部分)、日照县(含今五莲部分)。
四
最后,1978年,郯城县属临沂地区。1994年4月21日,临沂地区撤销,建立临沂市(地级),县仍属之。如今,郯城县总人口约为97万人,素有“鲁南粮仓”之称,是全国100个产粮大县之一,先后八次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郯城是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8%,是我国栽培银杏最早的地区之一,县内百年以上的大树有3万多株,是“中国银杏之乡”和“中国杞柳之乡”。
文/情怀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