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 实习生 黄钰 王奕昀 通讯员 王闻达)拥有婀娜曼妙的身材,是很多人追求的目标,为了快速减肥,不少人把希望放在“减肥药”“减肥食品”上。然而,这些号称“无负担、见效快”的减肥药,很可能会危害身体健康。
图为李某销售的“减肥咖啡”JOE MELI-MK(吉美膳纤饮)。(通讯员供图)
今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一则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例,以案说法,提醒广大爱美人士多运动,理性减肥。
2020年6月以来,被告人李某以170元的价格从上家庄某(另案处理)处拿货,再通过微信以300元的价格将“减肥咖啡”销售给他人,庄某通过快递将“减肥咖啡”直接邮寄给消费者。
2021年8月,熊某华通过微信联系李某,以300元每盒的价格从李某处购买一盒“减肥咖啡”。熊某华食用了该“减肥咖啡”后身体不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检测,该品牌“减肥咖啡”中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西布曲明”。“西布曲明”最早用于治疗抑郁症,主要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起到抑制食欲、增加饱腹感的作用,同时还能减少能量在身体中的储存。
研究证实,“西布曲明”将增加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口干、厌食、失眠、便秘、高血压、头晕等,还可引起神经紊乱、全身性损害、胃肠道系统损害、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甚至产生其他严重后果。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西布曲明”进行安全性评估后,于2010年10月30日发布通知,要求停止生产销售“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
经查明,李某在湖南境内共计销售该品牌“减肥咖啡”总额为4578元。除湖南外,李某还将“减肥咖啡”销往全国十余个省市,且该“减肥咖啡”外包装上没有任何中文标识的成分表、出厂日期、保质日期、注意事项、生产厂家。
宁乡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被告人李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没收其违法所得4578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李某支付赔偿金4.5万元,并通过市级以上媒体发布赔礼道歉声明。
(一审:黄娟 二审:彭治国 三审: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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