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日益增长的汽车保有量,我国私家车车位比例却严重失调,目前我国的停车位缺口仍然超过5000万个。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大城市小汽车与停车位的比例平均约为1比0.8;中小型城市约为1比0.5,与发达国家的1比1.3对比,我国停车位比例严重偏低,全国停车位缺口超过5000万个。
从全国各大主要城市来看,截止到2021年底,北京市停车位缺口数量已经超过了250万个;上海、广州、深圳、南京等一线大城市的停车位缺口数量均超过了150万个。停车难已经成为困扰一线城市交通规划发展的重要问题。
2019年汽车市场消费习惯调查报告显示,85%以上受访者目前家庭至少拥有一辆汽车,其中家庭拥有两辆车以上的受访者占到了24%以上。数据表明,一个家庭拥有两辆车将成为新的趋势。
买车的人越来越多,拥有两辆车以上的家庭也越来越多,车位可以说是供不应求。为了满足这部分业主的需求,开发商加大了对车位空间的利用率,衍生出了一种“子母车位”,这种“子母车位”价格比两个标准车位更便宜,却能同时停下一大一小两辆车。
很多购房者被“子母车位”吸引,纷纷出巨资购买带有“子母车位”的小区户型,可是有人买到了“子母车位”后,却声称自己上当受骗了?这背后到底有多少猫腻?下面就让老潇带你一探究竟!
子母车位一般指的是可以同时停放两辆汽车,但是依然按照一个车位出售或者核发一个产权证书的车位,不过只可以前后停放两辆车。子母车位其实是开发商的一种销售术语,这种车位一般比普通车位价格贵出30%左右,跟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任何关系,一般情况下分为平面式车位和机械式车位两种情况。
1、平面式车位
这种子母车位一般深度较深,宽度和普通车位相差无几,甚至更窄,一般深度能够达到10米以上,我们知道,一般的车位长度为5至6米,所以这种子母车位可以前后容纳一大一小两辆车。
2、机械式车位
这种车位分为上下两层,这两层都属于同一个业主所有,上下两层也都可以停放车辆,与平面式车位不同的是,这种车位在设计建造之初,就已经按照两个车位来进行计算。如果该小区项目的机械式车位太多,那么开发商为了及时卖出车位,通常会一次性将两个车位捆绑销售。这种车位在产权明晰上要比平面式子母车位更具优势。
3、无障碍车位被开发商包装成的“子母车位”
还有一些无障碍车位被开发商包装成子母车位进行售卖,其空间确实可以并排停放两辆中小型汽车,这种车位一般宽度达到5至6米,长度约为6米以上,面积已经超出标准车位很多。这种车位其本质还是一个横向车位,只不过部分车主认为可以纵向并排停放两辆车,但是车身很容易超出车位线,会影响其它车辆通行。像宝马7系这种轴距超长的车型,在这种车位内停放会占据大部分空间,剩余空间最多只能停放一辆微型车。
4、购买子母车位容易产生以下3点的问题
子母车位只有一个产权证,现行的法规也只承认这种子母车位为一个车位产权。因此就会产生以下3个问题:一是车辆停放服务费在缴纳过程中,是按照一部车还是两部车来计算;二是很多子母车位在车主停放两辆车之后,往往会超出停车格,导致其他业主的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会造成管理上的纠纷;三是这种纵向的子母车位必须要把前面停放的车辆开出,里面的车子才能正常驶出停车位,会造成一定的不便。
2021年3月份,广西省柳州市某小区业主周先生与小区物业公司因地下车库停车位的管理产生了纠纷,周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车位可以并排停放两辆汽车,应按照子母车位进行管理,而物业公司认为周先生的车位是无障碍车位,应按照普通车位进行管理,双方各执一词,然后周先生报警求助,在警方的调节下,双方仍然协商无果。
2021年6月份,周先生一纸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物业公司停止妨碍其正常使用自己的产权车位,同时要求物业公司支付他在外面临时停车产生的额外费用,共计14200元。
经过相关执法人员到车位实际勘测之后,发现该车位实际上是无障碍停车位(横向停车位),但是纵向一侧停放了一辆大型轿车,周先生称纵向可以并排停放两辆轿车,但是执法人员发现,周先生纵向停放的车辆,车头已经超出了车位线,并延伸到了公共区域,会对其它车辆通行造成一定的困扰,也很容易引起车辆刮蹭事件。
法院一审判决之后,宣布该车位为无障碍停车位,周先生纵向停车,车头已经超出车位格,占用了公共区域,对其他业主的车辆通行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小区物业公司根据《小区车位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例,对周先生的行为进行劝告和制止,并无不妥,所以驳回了周先生的诉求。
周先生不服法院的一审判决,坚持认为自己的车位就是子母车位,面积要比其它普通车位大上许多,为什么不能停放两辆车?于是,周先生又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9月,法院二审认为,小区业主对产权车位的使用,应当遵守在划线范围内合理使用,不得将产权证上的面积等同于自己可以使用的面积,周先生纵向停车已经超出了车位线,占用了公共区域,小区物业公司有权进行合理管理和制止,所以,法院二审仍旧驳回了周先生的诉求,维持原判。
“子母车位”的纠纷已经屡见不鲜,开发商为了将车位尽快售出,或者是将车位与住宅捆绑式销售,将这类无障碍车位包装成“子母车位”,声称可以并排停放两辆汽车,其实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子母车位”的争议问题,主要不是在能否停放两辆车,而在于如果停放两辆车,那么应该如何管理以及管理费用如何计算。
从各种小区车位管理条例来看,车位管理费用其实是和汽车数量挂钩的,默认是一车一位,车位管理费是根据政府相关规定标准来定价的,“子母车位”本身面积更大,其所需要的清洁、照明、通风、耗材等费用都要比普通车位更高。
但实际收费还是按照一个普通车位进行收费管理的,哪怕你停了一辆皮卡,车身体积超出了普通私家车,只要没有超出车位格,那么也是可以正常停放的,而且费用不变。但是如果你一个车位停放了两辆车,那么性质就变成了一位多车,这时候,小区物业就有权收取多余的车辆管理费用,甚至可以依法禁止“一位多车”的情况。
现实中的“一位多车”,并不是指一个车位可以同时停放多辆汽车,而是指小区物业的车位管理系统,可以将一个车位同时录入多辆车牌信息。现在一个家庭两辆车已经很普遍了,很多车主为了节省开支,会将两辆车同时录入小区的车位管理系统,如果一辆车子开出去了,车位空着,另外一辆车就可以正常开进来停放。
换句话说,就是一个车位可以录入多辆车,但是同一时间只能有一辆车能够停放在该车位上,其它车辆只能停放在公共停车位,按照临时车辆进行管理和收费。有时候,第一辆车进入小区,但是没有选择停放在自己的停车位上,那么第二辆车也进来的话,依然要按照临时停车进行收费管理。
这种管理方式,不仅方便了业主,而且不会对小区物业管理造成影响,这些问题都是一个小区道闸管理系统就可以简单搞定的事情。实际现实情况中,一般的小区物业管理系统支持一个车位同时录入3个以上车牌号,就看小区物业乐不乐意这么干了。
多年之前的小区物业是不允许这样操作的,主要还是因为当时的道闸管理系统技术不支持,也有的是小区物业自身的问题,管理不够人性化,一味只想多坑业主的钱,把业主当成“提款机”。现如今小区物业这一行竞争激烈,这种只会收钱,不干实事的物业,必然会被淘汰。
1、购买无产权车位需要注意的问题
有些车主在“购买”无产权车位之后就后悔了,因为通常这种无产权车位只能进行使用权的转让。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一般是通过协议方式取得车位的使用权,在租赁期满时,使用权也就同时消灭。
有时候车主“买”到的车位实际上使用期限基本快到期了,到期之后的无产权车位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车主依然可以向国家申请继续租用,但是需要额外缴纳相应的费用。
2、小区公共区域的车位无需花钱购买
很多老旧小区,前期建设的时候没有规划停车位,导致后期停车困难。随着车辆增多,一些老小区为了解决停车问题,在小区的路边画好停车线,然后作为停车位售卖或者租赁给业主,但是《民法典》第274、275条规定,建筑区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以及小区物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2、明确车位产权
购买停车位的时候,一定要事先明确停车位的产权归属,看看该车位是否属于开发商所有,如果购买的车位不能办理产权证,那么就说明这个车位是不能进行销售的。所以,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清楚,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
3、地下停车位是否计入公摊面积
买房的时候要注意,某些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是算在公摊面积中的,所以,这类地下停车场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属于业主共有的,可以无偿使用。然而,绝大部分开发商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就会把小区地下停车场的产权单独转让出来,不与房子一起销售,如果业主们想要停车,就必须花钱买一个车位才行。所以在买车位之前,一定要事先弄清楚小区地下停车场究竟有没有被计入公摊面积,不要等到有免费停车位使用的时候,才后悔不已,白白多花冤枉钱。
4、买车位要实地考察,确认车位尺寸是否符合标准
想要买到一个好车位,不进行实地考察是不行的。例如车位的尺寸大小、位置等,都要事先了解清楚,这样才能方便日后停车。
一般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尺寸分为3种:
直车位的标准尺寸为2.5*5.3米;斜车位的角度为60度,标准尺寸为2.8*6米;一字车位的标准尺寸为2.4*6米。如果是规划双车道,那车道的宽度至少要在5米以上,如果规划单车道回转,那么车道的宽度至少要在3.5米以上。
如果车位尺寸不符合标准,面积过小,那么停车或者上下车的时候,是非常容易与旁边车辆发生刮蹭的;如果面积过大,还要担心多余出来的位置是否会被其他车主占用,所以买车位一定要实地考察,最好可以选一个离自己楼栋较近的位置,日常出行也会更加方便。
5、购买车位要仔细看清合同细节
购房的时候,如果连同车位一起购买,那么需要将车位的详细内容写入合同,包括位置、尺寸、序号、面积、价格等等,同时还要要求开发商出示平面图,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6、购买车位优先购买单排车位,其次是双排车位,最后才是多排车位
总会有些车主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或者停车技术不行,车子停得歪七扭八,或多或少会影响隔壁车主停车,如果你的车位在中间,那么很可能就停不进去,或者停进去了也不好开门,甚至出现刮蹭的情况。
7、人防车位最好不要购买
人防车位是指国家人防工程内建设的车位,在不影响人防功能和满足业主车位需求的情况下,投资建设方只享有人防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不能超过20年,仅用于出租获取利益,国家战时将会无条件征用。但是有部分地区是允许开发商对人防车位进行销售的,例如:
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人防工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9〕51号)规定:对结建式人防工程依法初始登记后,兼作停车场的,政府允许参照普通地下停车库的方式出售,且同意购房人对所购的兼有停车库功能的人防工程拥有产权。
所以,实际情况还是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来,但是我个人还是不建议购买人防车位的,毕竟谁都不能保证日后是否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车位的产权问题,一直都备受争议,主要有以下三种说法:
1、认为地下车位归开发商所有,主要法律依据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所以,开发商通常以此条规定对所属小区内的地下车位进行产权登记和转让。
2、另一种则认为归全体业主所有。依据的相关法规是《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简单来说,就是将车位看作是房屋的附属设施,房产中包含车位的产权归属。
3、实际目前主要施行的车位归属法规由《物权法》第六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最终关于地下停车位的归属问题还是由房地产权证信息中,是否将包含车位产权,或是否将车位规划为全体业主所有来决定。
不管车位如何归属,车位产权和使用权对于业主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了解清楚车位的性质,然后再通过正规手续,合理合法购买车位,这样才能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