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堂文章,《瓜豆集》中有一篇《再论万民伞》,看到文末,有个词曰“珥笔以俟”。以前看到也便过去了,因为大意总是明白,那是随时准备了笔墨来记录和讨论的意思吧。
《瓜豆集·秉烛谈》,岳麓书社1989年版
如今年纪大了,读书不求快,尽可从容一些,在明白的字眼上,也会多停留一阵。一细想,问题还真有不少。这个“珥笔”是怎么回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地方,便有很多。我与“珥”这个字亦可说有些缘分。我妻子的祖父,即我的岳祖郭宝钧先生,原是史语所的研究员,后中国科学院考古所老一辈的专家,是中国殷墟考古发掘的元老功臣之一。他登载在《史语所集刊》上的那一篇名文《古玉新诠》,其中道及“瑱”这种古玉。《说文》里“瑱”与“珥”可互训:“珥,瑱也。”源头上,这两个东西是相类或相似的。
前几年我曾为《文汇报·笔会》写过一篇小文,纪念宝钧先生,其中有一段相关的话:“在对古玉的研究中,宝钧先生在‘器名’与‘器用’的通解上,用力极勤。古来相传的古玉器名中有一种叫做‘瑱’,说文释‘瑱’为‘以玉充耳’。然其‘充耳’到底作何用途,则古来说法不一,释名曰:悬当耳旁,不欲使人妄听也,塞耳亦使人止听也。更有解释作‘为闭奸声’者。但宝钧先生在研究中发现,中国古玉的演进,基本是由实用,而玩好,而礼仪化。止听闭奸声,是礼教大兴后之附会,古义决不如是。一次,田野考古,遗址在山上,上上下下极为不便,宝钧先生得隙便在考古现场和衣小憩一下。泥地虫多,很容易爬入耳道。宝钧先生生活经验丰富,会动脑筋,便从废纸上撕下纸条,捏成小圆纸球塞在耳朵里,虫子就钻不了空子了。就是从这一个生活小插曲中,宝钧先生‘灵机一动’,大受启发,推测那种叫作‘瑱’的小玉器,很可能就是当时古人住在泥屋里,为防虫子进入耳道而发明的一种生活小用具。”
东汉,玛瑙瑱,宁波博物馆藏
瑱即珥,后来便渐演成冠冕垂耳之饰物或者是妇人打扮之耳饰。那么,“珥笔”便是“以笔为珥”,珥所在的那个部位换成了笔。这是什么意思呢?检《文选》,曹子建《求通亲表》中有言:“安宅京室,执鞭珥笔。”李善注:“珥笔,戴笔也。《汉书》赵邛曰:张安世持橐簪笔。张晏曰:近臣负橐簪笔从也。”意思是,近臣在所戴帽冠近耳朵的边沿插上一支笔,随侍的时候,可以随时取下笔来,记录皇帝的谈话和叮嘱的事项,同时也可以随时写下自己的应对,向皇帝呈奉。后来,珥笔之臣更是特指史官和御史、谏官等职位,他们或者需要随时记录皇帝言行做起居注,或者需要随时呈上意见建议供皇帝参考。
因为这支笔正好插在耳朵边的帽沿上,看上去如同“耳饰”,便称作“珥笔”。那个图景,实在有点滑稽。当时没有如今所谓“自来水笔”,总要笔墨齐全了,那才可行。笔可以插在耳朵边,墨汁随身携带大约没有可能;再加上用纸,在雍容的官服里硬塞进几张纸,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总有点不妥,折叠不平的纸铺张开来写字,不见得太像样吧。这样实际地推想一下,这个插笔在帽沿的“珥笔”的应用效果,恐怕也不比让人当场把笔墨纸送过来的“呆办法”更节省时间。
那么,这便只能是一种象征,说穿了也就是“演戏”。当时借了“耳饰”的“珥”来取这名的,当然不会有胆耍“幽默”,但却无意中“道破”了这“珥笔”本来的一点真相:这只是用来装饰的“饰物”。《太平御览》引《魏志》曰:“帝尝大会殿中,御史簪白笔侧阶而坐,上问左右:此为何官何主?左右不对。辛毗曰:谓御史。旧时簪笔以奏不法,今者直备官、但珥笔耳。”这就说得很明白了。“旧时簪笔以奏不法”,这或者只是理想的“应当”吧,而“直备官、但珥笔”却是现实,不过是摆设和“演戏”,而且连摆设和戏目的“名字”,也有点淡忘了呢。
到了宋朝,这“珥笔”的名目,又另外指称当时新出现的一类人,那就是“讼师”,专门替人打官司的,今人戏称之为“古代的律师”。他们随时准备了笔墨代人写诉状,这又让人想到插笔在帽沿的那个略有点“滑稽”的形象,便自然而然地搬用过来了。黄鲁直有一段话常被引用:“江西之俗,士大夫秀而文,其细民险而健,以终讼为能。由是玉石俱焚,名曰珥笔之民,虽有辩者,不能自解免也。”这个“珥笔之民”的说法,便是“以终讼为能”的健讼的百姓和讼师。
能够用了道理来争辩,多少可以说是一种“新气象”。但是“健讼之风”却容易变成“凭伪饰虚,以无为有,声冤号痛,骇动见闻”,这便又成了“摆弄道理来演戏”了。中西对比,一直以为中国人对律法上的诉讼,总是有天然的抵触和拒斥,认为民风之伪诈或由此而滋蔓。但如果多翻阅一些历代判词汇编,如《名公书判清明集》之类,所得印象可能会有大变化。宋元明清,中国人“健讼”的风气日盛,以至《珥笔肯綮》在序中言:“慨自民伪日滋,案牍日烦,上之人日益厌焉,故限字之法立。”民间讼辩太多,案状日盈,所以出台“限字之法”,对讼状的数量和篇幅加以限制。
《古今图书集成》等类书里,有关“珥笔之民”以及“健讼”风气,都有很多记载。其中,从官、民两造来看,由于立场与利益不同,当然观感和评判大有分别。比如“村镇僻则善窝藏,山水险则人性悍,健讼成风,不胜不止,强或武断,奸多珥笔,甚或逃据山谷,殴公役,抗三尺,此为恶道”这样的记载,就是典型的“官方文书”,多少总把民意的发抒、民怨的申述看作“恶道”。不过,就中国民间社会来说,至少是在南方这样的“市民社会”强盛的地方,在西风东来之前,也自己凭着本来的文化和传统走过了一段“健讼”的道路,反过来觉得“息讼”与“无讼”多少应该是人际之间的一种理想,那也是事实。
最后又回过来想到岳祖宝钧先生文章里的“瑱”(珥),具体结论当然都可商讨,但他的理路却让人信服。后世视作珍宝的古玉,在他看来只是先民发明的朴素的“生活小用具”。而这次在历史的上下串想了一遍这个“珥笔”,到头来我记起的,却是小时候弄堂里见过的老木匠:两个耳朵上,一个夹了一支烟,休息时可以拿来点燃了,吸上几口;一个则夹了一支粗铅笔,随时可以在木料上点点划划,做出让人亲近的小家具、小板凳。这样的板凳,可能是你童年时的“伙伴”,等到你成年有了自己的家,有了成套的新家具,也有点舍不得扔弃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