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全国卷第一题即论述类文本阅读。
论述类文本,主要包括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议论和说明类文章。
【考纲要求】
分析综合能力要求:筛选并整合文中的信息;分析文章结构,把握文章思路;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 。
【命题特征】
一、观点鲜明
1、题目就是中心论点的简单概括(或论题)
2、开头第一段可能就提出中心论点
3、结尾回扣中心论点
二、结构清晰
1、分论点置于段首或独立成段
2、分论点之间要注意过渡衔接
3、阅读文本的选择:题材侧重艺术、科学、文化、现实等等
选择题的设置:部分设题是原文的相关内容的直接转换。部分选择题需要适度的迁移。不少设题不再是较多地照搬原文或稍加改造的思路,不再纠缠于考查局部的、字面上语词概念内涵的细微差别辨析,更多的是着眼于文本内容的整体理解,着眼于繁杂信息的把握、筛选。采用一种有一定跨度的信息筛选整合方式,语言表达形式的转换中常常还包含了一定的因果推断意味,隐含了一定的能力迁移要求。这种能力迁移可以看作是以文本的说法(核心概念)为依据,来判断、理解文本未有提及,但又与之相似的某些情形。
【命题特点】
论述类文章阅读题目,在设置选项上具有很大的迷惑性,综观近几年的高考试卷,其干扰项的设置方法主要有:
(1)程度深浅、范围大小有意混淆。选项在概念的外延上做文章,或是外延过小,以偏概全;或是外延太大,判断过宽,以“面”代“点”。阅读时要特别留心材料和选项中的“凡”“一切”“全”“都“等修饰词语。
(2)偶然、必然有意混淆。即把原文中的“可能”有意说成“必然”,把“偶尔”说成“往往”。
(3)指代上的混淆,颠倒主客,偷换概念。选项偷换概念,用形同义异词或形近义异词来迷惑考生。解题时,要注意选项是否混淆了概念的所指对象,是否颠倒了陈述主体与修饰语,是否省略了一些关键的修饰词,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4)现实和设想的混淆。选项在对概念的判断上时间超前或滞后。把已经成功的现实和没有成为现实的设想或可能性混为一谈。
(5)肯定和否定、主要和次要关系上的混淆,无中生有,牵强附会。有些选项的设置,把肯定说成否定,或把否定说成肯定,有些混淆主要和次要关系,有些属于无中生有,牵强附会,解答时,一定要在原文中找到依据,切忌主观臆断,望文生义。
(6)条件和结果:原因和结果的关系的混淆、颠倒。有些选项在设置时,将条件说成结果,或把结果说成原因,或强加条件及因果关系。要重点辨析,找准答案。
命题者设计错误选项的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种:
(1)从信息范围的大小上看,有范围不清和以偏概全两种错误
范围不清:选项对原文论述内容的范围加以随意的扩大或缩小。
以偏概全:即扩大范围,选项对原文论述内容的范围加以随意的扩大。
(1)从信息的有无上看,有无中生有和有意缺失两种错误。
无中生有:选项中信息在原文中找不到,也不能由原文中推断出来。
有意缺失:原文中某些信息在选项中被命题者故意略去。
(2)从因果逻辑关系上看,有强加因果和因果颠倒两种错误。
强加因果:选项把原文没有因果关系的信息都说成是有因果关系的。
因果颠倒:选项把原文的因错断为果,果错断为因,颠倒了两者之前关系。
(3)从信息指代内容上看,有偷换概念和指代不明两种错误。
偷换概念:选项将原文中相关信息换成一种与之不符的说法,或对个别字词进行改动、变换等。
指代不明:指选项中代词的指代内容发生错误。
(4)从信息的时态上看,有未然说成已然和已然说成未然两种错误。
未然说成已然:忽视原文中“将来如此”等修饰语,把原文中尚未确定或还未实现的事情说成既成事实。
已然说成未然:忽视原文中“已经如此”等修饰语,把原文中既成事实说成尚未确定或还未实现的常见错误类型事情。
【答题步骤】
论述类文章阅读出的是选择题,让你判断辨别。对这类题型要分析、比较、选择,首先排除明显错误的选项,然后分析剩下的选项及与之相关的语言环境,瞻前顾后,寻找有效信息,并归纳信息的要点,进行筛选,再次排除干扰选顼,剩下的便是正确答案。这样做题,可以提高答题的准确率。
一、通读全文,思考四个问题
①文本主要谈的是什么问题或就什么事情阐述道理;②作者的基本立场、观点、情感和态度是怎样的;③本文依照怎样的顺序布局谋篇、组织文章,其段落之间的关系如何;④行文中为突显立意主要运用了哪些手段和材料
答题中的突出问题是“五缺”,要注意克服:①缺乏整体感知和整体把握意识 ②缺乏结构意识,不善于借助层次分析把握内容要点 ③缺乏文本意识,作答过于主观随意或盲目 ④缺乏提炼整合手段,有效分析往往不足 ⑤缺乏作答规范意识,错字语病频频出现
二、解答选择题的一般方法
第一、比照原文,弄清概念,把握句意,辨析筛选。
设题情形有三种:
形同意同(信息吻合 直接判断)
形异意同(有所转换 实质一致)
形似意异(迷惑性大 格外留意)
第二、懂得审辨标志性词语。
可以作为标志性词语的有:顺序词、关联词、指代词、范围词,类别词、过渡词。此外还有文中不同地方反复出现的同义或近义的词语。
以下的关键词在读文本时要圈划出来:
1、有助于理解文章内容、提示信息的词语:①年代时间(多次出现时间)、数据(多个数据)及其概语(如多数、少量、部分、凡、凡是、所有、都、全、几乎、仅仅、等表范围的词语)②重要的修饰限制词语(基本、根本、重要、最、十分、非常、总共等表程度的词语)
③已然未然(迄今为止、到目前为止、现在所见的等表时间的词语)或然必然(如果、可能、也许、一定、必然等表判断的词语)
2、有助于理清文章思路,避免逻辑错误的词语:①因果(因为、因此、„„的原因是、因而、由于、从而) ②转折(但是、反而、其实、实际上)
答题时,要特别关注关键词语和重要句子:
关键词语
要准确理解词、句在文中的意思,就要紧密联系语境,注意上下文的修饰、指代等暗示信息,从而把握其内涵。论述类文章阅读考查的词语往往都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这些词话要么是关键信息点(如指代性词语、概念性词语),要么就或承前或蒙后省略了相关内容。这些词语往往已突破了其原来的意义限制,与具体语境结合而有了新的意义。因此,阅读中要对这类词语慎重考虑。可采用如下方法:
(1)瞻前顾后法。联系上下文选择恰当的义项。
(2)比照辨析法。仔细比较辨析文中的一词多义现象和同义词、近义词在语言运用中的差异。
(3)参考语境法。根据语境揣摩词语的语境义、比喻义、借代义等,分析词语派生或隐含的内容。
重要句子
论述类文章中重要的句子有如下几种:
一是结构比较复杂的句子,二是内涵较为丰富的句子,三是与文章中心和结构密切相关的句子(如文眼句、中心句、过渡句等)。
对于第一种,可以用“抽取主干法”,抓住句子主干,理清那些修饰、限制等附加成分,进而理解其含意。对于第二种,应该按照 “句不离段”的原则,结合上下文语境,仔细领会,整体解析。第三种句子体现了文章的思路,有的画龙点睛,有的承上启下,有的阐明要旨。要理解这些句子的含意,既要注意它在文中的位置,还要看清来龙去脉。因此,阅读中要对这类重要句子做深度思考,即整体把握,微观勾画。可采用如下具体方法:
(1)阅读原文后,可提出如下问题:本文说明或论证的对象是什么?有什么最新成果或最新观点?今后的发展前景如何?作者对此新成果或新观点的态度和看法如何?
(2)理清全文的脉络,把握主要内容,迅速提取每一节的主要信息。
(3)微观勾画是指随时勾勒一些关键词语,以备答题时所用。特别要关注指示代词、关联词语(如“一旦”“如果”“因此”“但是”“然而”等)、副词(如“凡时”“全”“将”“基本上”“已经”“也许”“可能”等)以及一些修饰性的词语。
此外,由于论述类文章中有些内容表达起来比较抽象,为了说得具体,有时会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理解时要找出其“本体”。要确切理解含有修辞的句子,要注意前后对照,特点对应。
【实战演练】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 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炜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 《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 《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 《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 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 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 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B. 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C. 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参考答案】
1.C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的能力,能力层级为C级。此项说法的错误在于无中生有。
2.C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的能力,能力层级为C级。此项说法中“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于原文无据。
3.C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的能力,能力层级为C级。此项“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的说法于原文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