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法治建设成果丰硕,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到智慧法院建设,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法治领域改革不断推进。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如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必须打造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代表说,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大战略部署,标志着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踏上新征程。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五五改革纲要”,明确了未来五年人民法院65项改革举措,进一步强化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张学群认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是另起炉灶,新搞一套,而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精耕细作、深化延续。要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放到中央安排部署的“大盘子”中系统规划、一体落实,做到前后相衔接、整体相兼容。
“目前检察改革主体框架已经确立,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检察队伍活力不断增强,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代表说,广西检察机关将继续按照高检院《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明确改革的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有序有效推进改革。
对于改革要求如何才能落实到位,崔智友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精准领会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司法责任制改革“四梁八柱”搭建后,要下大力气把符合司法办案规律和法律监督规律的机构设置、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工作机制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精准落实到位。
作为长期在一线工作的法律工作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征夫委员最为关注司法责任制改革。“改革后,破除了法院领导对办案的不当干预,强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保障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改革要“接地气”
向基层实践创新要活力挖潜力
基层实践是改革最具活力的源泉。
“现在开庭!”2018年10月25日上午9时45分,广州互联网法院敲响挂牌以来的第一槌。别看原告、被告“隔空喊话”见不着面,诉讼程序却在法官把控下一丝不苟地进行,举证、质证、辩论一点不含糊。“广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拓展延伸,为实现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贡献智慧和力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代表说。
2017年以来,互联网法院在杭州、北京、广州先后设立,探索“网上纠纷网上审”新机制和网络依法治理新模式。自2019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总结三家互联网法院和浙江“移动微法院”等实践经验,逐步实现在线立案、在线缴费、电子送达三类应用覆盖全国法院,打造世界领先的移动诉讼服务体系。
近年来,山东扎实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强化诉调对接,试行调解前置,推行以诉前分流、委托调解、法院速裁为主要内容的“分调裁”改革,全省有636个特邀调解组织、2513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及人民法庭,全年诉前分流到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调解民商事案件18万件,委托特邀调解员调解2.2万件,诉讼调解或当事人撤诉36.9万件。
“需要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审判机制,让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代表说,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应当把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好,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代表认为,司法体制改革要想“接地气”,必须确保基层能用、好用、管用。从这些年深化改革的经验来看,基层面临的困难最多、压力最大,改革创新的愿望最迫切、动力最强劲。可以说,改革的源头活水在基层,创新的澎湃动力也在基层。“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发挥顶层设计的引领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探索的探路作用。”冯键代表说。
维护公平正义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是评价公正司法的一把标尺。
2018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年来,一大批黑恶势力被依法严惩,一批“保护伞”被深挖彻查,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代表表示,黑龙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涉黑涉恶案件“三级院长”负责、院庭长主办、相对集中管辖、集中宣判等举措,并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原则,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审判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应密切关注黑恶势力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深入研究黑恶势力犯罪涉足的新领域、存在的新形态和违法犯罪的新手段。”石时态代表建议,法院要拓展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推动相关部门更好地依法履职,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委员说,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仅2018年,全国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5.2万余件,受援人151.8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875万人次。”刘振宇委员表示,在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方面,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人民法院、看守所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更加有效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乡村的发展,群众的获得感,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宋砦村党总支书记宋丰年代表说,最高人民法院在郑州设立第四巡回法庭很接地气。“巡回法庭能有效规避可能干预公正司法的不良因素,避免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产生,让人民群众真正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宋丰年代表建议最高法巡回法庭继续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
(本报记者徐隽、张璁、许晴、刘佳华、贺林平、魏哲哲、王明峰、方圆、刘梦丹、江琳、朱佩娴采写)
《 人民日报 》( 2019年03月12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