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简介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亲自擘画缔造的一支队伍,由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包括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消防救援队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救援总队,市(地、州、盟)和直辖市城区设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旗)设消防救援大队和若干消防救援站。2022年,森林消防队伍首次进驻贵州,由贵州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牵头,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派出工作组全程参与招录,招录结束后,由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负责入职培训,培训结束后到贵州工作。
为使广大招录对象更好地了解2022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策,现就相关问题进行梳理,统一予以解答。
一、报名
Q1
关于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报名时间?
答:此次消防员招录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23时至8月29日18时。
Q2
如何进行报名?
答:消防员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全国唯一官方平台网址为http://xfyzl.119.gov.cn。招录对象应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消防员招录平台进行注册报名,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对进一步放宽报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的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需要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专业技能(如通信、防化、航空、潜水等)和实战经验,取得国家、军队及武警部队承认的资格资质。由本人于8月8日前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注册报名。
Q3
此次贵州消防员招录计划是多少?
答:此次我省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450名,其中消防救援队伍30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110名、退役士兵95名、社会青年95名)、森林消防队伍15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50名、退役士兵50名、社会青年50名),均为男性。
Q4
消防员招录报名年龄条件有哪些?
答: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9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Q5
消防员招录中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的招录范围分别是什么?
答:(1)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纳入国家统招统分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2)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须在报名系统内提交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证明式样见附件)。
Q6
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可以报名吗?
答: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符合招录条件的可以报名。按规定,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训练期)内不得辞职,为此,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录用入职5年内不得离职复学,报考前请慎重考虑。
Q7
高中或中专毕业证书丢失怎样参加消防员招录报名?
答:可以提供原毕业院校补办的学历证书或开具的有效学历证明,进行网上报名。
Q8
消防员招录报名条件中的大专以上学历包括哪些?国外学习取得学历怎么报名?
答:大专以上学历,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取得就读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注册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中国对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的承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消防员招录报名期间,有国外学习经历并取得学历的招录对象,报名系统中需录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编号,同时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Q9
消防员招录的急需专业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整体建设需要,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急需本科专业为:体育教育040201、运动训练040202K、体能训练040208T、应用气象学0706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车辆工程080207、通信工程080703、信息工程080706、土木工程081001、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飞行器制造工程082003、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082005、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082008T、基础医学100101K、临床医学100201K、运动与公共健康100406T。急需专科专业为:安全技术与管理420901、化工安全技术420902、应急救援技术420905、消防救援技术420906、建筑消防技术440406、机械设计与制造460101、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104、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701、应用化工技术470201、石油化工技术470204、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现代通信技术510301、卫星通信与导航技术510304、临床医学520101K、视觉传达设计550102、网络新闻与传播560102、体育教育570110K、中文570209、运动训练570303、运动防护570305、体能训练570310;森林消防队伍招录急需本科专业为:体育教育040201、运动训练040202K、体能训练040208T、应用气象学070602、车辆工程080207、通信工程080703、信息工程080706、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飞行器制造工程082003、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082005、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082008T、林学090501、森林保护090503、基础医学100101K、临床医学100201K、运动与公共健康100406T。急需专科专业为: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410206、应急救援技术420905、森林草原防火技术420907、飞行器维修技术460607、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701、飞机机电设备维修500409、飞机电子设备维修500410、飞机部件修理500411、航空油料500417、电子信息工程技术51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大数据技术510205、现代通信技术510301、卫星通信与导航技术510304、临床医学520101K、视觉传达设计550102、网络新闻与传播560102、体育教育570110K、中文570209、运动训练570303、运动防护570305、体能训练570310。研究生对应的一级专业学科须与相应的本科专业一致。
Q10
哪些人员为特殊专业人才?
答: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须为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短期内无法补充的专业人才,且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专业技能(如通信、防化、航空、潜水、消防救援特种车辆维修等)和实战经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8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相应专业操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取得国家、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Q11
特殊专业人才如何申请放宽年龄报名?
答: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8月8日前(以信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贵州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寄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招录办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材料邮寄或送达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198号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电话:0851-83990017。
Q12
消防员招录报名无法上传身份证或证件照该如何解决?
答: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全国官方平台(http://xfyzl.119.gov.cn)招录账号注册页面下载“招录报名照片核验工具”,按照说明文档操作得到身份证照片和证件照片,按要求进行上传。
Q13
消防员招录报考地怎么选择?
答: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只可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Q14
消防员招录报名时是否必须上传居住证?
答:招录对象按照户籍所在地省份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的,报名系统中无需填写“经常居住地”信息,无需上传居住证;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的,必须填写“经常居住地”信息,上传居住证。居住证办理事宜请咨询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Q15
报名信息登记完提交后是否可以修改?
答: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招录对象发现报名信息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修改信息申请仅限1次,招录对象须于8月24日前申报,8月25日0时起不再受理。
Q16
报名是否需要缴纳报名费?
答:消防员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全国唯一官方平台网址为http://xfyzl.119.gov.cn。招录对象应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消防员招录平台进行注册报名,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对进一步放宽报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的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需要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专业技能(如通信、防化、航空、潜水等)和实战经验,取得国家、军队及武警部队承认的资格资质。由本人于8月8日前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注册报名。
二、考核
Q17
关于网上初审的说明?
答:考生成功报名后,要及时关注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招录进展,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招录对象发现报名信息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修改信息申请仅限1次,招录对象须于8月24日前申报,8月25日0时起不再受理。
Q18
关于参加资格审查和现场复核的说明?
答: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通过复核的,须认真阅读《2022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并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现场复核结束前未能按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按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的,资格审查现场复核结束前未能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资格审查现场复核结束前未能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Q19
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什么时间进行?
答: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考核测试环节,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随即进行。考核测试具体安排,由各市(州)招录办组织,请招录对象注意查收短信等通知信息,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后续考核测试。招录对象未能按时参加考核测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考核测试项目及标准请查阅招录公告。
Q20
关于体格检查相关说明?
答: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由各市(州)招录办组织开展,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基于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殊要求,体格检查期间招录对象要如实向体检部门反映本人有无疾病史、残疾史,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新招录消防员入职训练期间组织开展体格检查复查,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Q21
政治考核如何进行?
答:由各市(州)招录办组织,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Q22
关于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说明?
答: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至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
Q23
关于心理测试的说明?
答: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只进行一次。测试项目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Q24
关于面试的说明?
答: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三、录用
Q25
考核后怎么录用?
答:(1)公示。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全省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30%的数量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录用。
(2)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入职培训。新录用的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复查复检复测合格的签订入职训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Q26
消防员招录中直接录用、优先录用的规则是什么?
答: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在计划指标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 “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Q27
关于录用后的退出惩戒措施?
答: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训练期)内不得辞职,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消防员招录,并记入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入职训练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检查复检费、训练伙食费等。
Q28
消防员招录中如何进行调剂录用和补录?
答:(1)调剂录用。拟录用人员数量未达到招录计划的,可在符合录用条件、服从调剂人员中征集调剂志愿,实施跨队伍或跨省份调剂录用。
(2)补录。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2个月内因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不合格等原因退出导致招录计划空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四、职业发展
Q29
消防员是什么编制?退出如何安置?
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确定的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消防员退出安置具体办法。
Q30
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怎样,如何晋升?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消防员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八级:
(一)高级消防员:一级消防长、二级消防长、三级消防长;
(二)中级消防员:一级消防士、二级消防士;
(三)初级消防员: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
消防员按照下列工作年限编制消防救援衔:
工作满二十四年的:一级消防长;
工作满二十年的:二级消防长;
工作满十六年:三级消防长;
工作满十二年:一级消防士;
工作满八年:二级消防士;
工作满五年:三级消防士;
工作满二年:四级消防士;
工作二年以下的:预备消防士。
消防员入职训练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授衔定级。消防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畅通的成长渠道,只要努力工作,能力素质和现实表现优秀,岗位有空缺,就能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多数都能达到工作满12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条件;部分还能逐级晋升到消防长(高级消防员),满足退休条件的可以退休。优秀消防员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定向培养,毕业后可提任为干部。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直接提任为干部。
Q31
关于入职消防员消防救援衔的首次授予问题?
答:初任消防员,按照下列规定首次授予消防救援衔:
(1)从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者毕业生中招录的,授予预备消防士;
(2)从退役士兵中招录的,其服役年限计入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3)从其他救援队伍或者具备专业技能的社会人员中招录的,根据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同等条件人员,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从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中招录的,根据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同等条件人员,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五、工作性质及待遇保障
Q32
消防员是否实行“三班倒”?
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必须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保持24小时驻勤备战,不实行“上下班”或“三班倒”等制度。
Q33
如何保障休假?
答:在坚持按照纪律部队建设标准严格管理和确保完成任务的同时,科学安排广大消防指战员休假是保持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消防员入职后根据衔级和工作年限享有相应的探亲、休假、疗养等权益,基层单位在保证驻勤备战力量的前提下,可合理安排消防员轮休、调休和离营住宿。
Q34
消防员工资收入和相关待遇如何?
答:(1)工资收入。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2)相关待遇。消防员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按规定享受疗养、探亲休假、救济慰问等待遇;在家属随调、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等方面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地方政府为入职2年以内的消防员家庭发放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在消防救援战斗和各项工作中建立功绩的,按规定予以记功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
Q35
消防员录用后必须工作5年吗?
答: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规定,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辞职。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消防员招录,并记入相关人员信用记录。需要注意的是,5年时间不含招录对象原服役年限或在政府(企业)专职队工作年限。
Q36
森林消防队伍录用后是在何地工作?
答:森林消防队伍录用后,在云南省森林消防员总队开展为期1年的入职培训,培训结束后返回贵州工作。
Q37
消防员招录有咨询、投诉电话吗?
答:省消防员招录咨询电话:0851-83990017,投诉电话:0851—83990031。具体请查阅招录公告,咨询、投诉电话在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接受咨询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