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在微信上看到朋友发来的一个链接,是关于一位名家纪念馆挂牌的消息,并附言:很痛心。我回信调侃:为什么?嫉妒?朋友答:我没有想到他也会这么俗!
朋友不是嫉妒的人,平日也颇有容人之量,这次我能感觉出来,他是真的痛心疾首。世上的俗人俗事多了去了,各种“名家纪念馆”也多了去了,朋友独为这个“名家纪念馆”“痛心”,盖因那位“名家”曾是他颇为敬重的同行,从来以刚直不阿、清高自负、言行泼辣、眼里不揉沙子的硬汉形象示人,而今这样的形象轰然坍塌,朋友的猝不及防、难以接受,我是可以理解的。
早年在乡下插队,曾与一位聪敏活跃的同屋私交甚笃。忽然有一天,隔壁有人饭菜票失窃,追查的结果,盗者竟然是我的这位同屋。我与他从此绝交,为此我难过了很长时间。尽管失窃的饭菜票数量微不足道,但我觉得,事情的性质与数量多寡毫无关系。他可以若无其事,可以照样聪敏活跃,并且后来可以头一批顺利回城,但我却无论如何无法像从前那样毫无芥蒂地面对他,以致不得不在生产队的牛栏边找到一间空置的茅草房,搬出了那间宿舍。
这样近于洁癖的促狭,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多少有了一些改变。比如,尽管我心里明明清楚,以有的朋友的写作成绩,劳神费力地折腾“纪念馆”之类,除了徒有虚名,意思不大。本想直言告知:一个生命的意义,在他出现到最终消失的过程中就已经显现过了。该留下的影响自然就会留下,留不下的强留也没用。对当事者来说,“纪念”了并没有增加什么,不“纪念”也不会减少什么。就像北京奥运主体育场鸟巢的设计者雅克·赫尔佐格回答记者采访说的:该说的他的作品都说了。我不以为这是谦虚,因为事情的确就是如此。何况,那些热心给自己建纪念馆的同行远没有雅克·赫尔佐格先生这样足以骄人的成绩。然而,思之再三,我还是答应去捧场。理由有三:其一,只要能让朋友高兴,我就有义务躬逢其盛;其二,“友直”固然是美德,但有些直言只能限于过从甚密、乐于听劝的朋友;其三——这是最主要的,那就是我以为自己的原则只能用来规范自己,别人未必适用。
同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可以举出许多。比如,我不觉得写作之外的活动对作家有太大的意义,但这并不等于影响我履行职责,为别的作家操办研讨会之类;因为自己的写作乏善可陈,每因参加活动、出书必须提供简历,我只是提供最基本的信息:姓名、年龄、籍贯、写作时间、参加社团等,但不必等于就要对那些提供了各类荣誉、各种职务的同行不以为然;我成家把两个单身的行李搬在一块了事,没有办过婚礼,没有收过贺礼,但这并不等于我在此前和此后就不给办婚事的亲友、同事、邻里随份子;我自己的名片只有姓名和联系方式,但并不等于我就要拿那些写满了各种头衔的名片说事;我在人多的地方总是尽可能保持缄默,但并不等于不会盛赞那些口若悬河、妙语连珠的朋友……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价值观、处世方式、行为准则,只要不构成对他人的恶意伤害,应该就无可厚非。
偶尔看到出于一位特级教师之手的《乌有先生历险记》,其中有“不欲与俗人齿”句,说中山有个普通百姓“乌有先生”,年龄将近七十岁,种植桑麻五谷维持生活,不愿和庸俗的人为伍,别人对他的毁谤与赞美全都不放在心上,人们都把他看作通达事理的人。虽然这是一篇为了帮助中学生掌握文言知识仿古自编的故事,读来还是很受触动。
显然,不与俗人为伍,是人们公认并且历来崇尚的气节。一早给我发来微信倾诉“痛心”的那位朋友,对社会和人生还保有着一颗宝贵的赤子之心。而我那些振振有词的“捧场”理由,不过是一种世故和圆滑罢了。
相形之下,我是应该惭愧的。(陈世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