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通讯员 康雅晴
“原来是这样啊,谢谢你们耐心解释。”
9月28日下午,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台州管理中心当班稽核员小林处理了一则有关节假日通行产生的通行费异议。
驾驶员声称,自己是7座小轿车,为什么今年“五一”劳动节和中秋节为什么都没有享受到免费通行?
“师傅,您别着急,您说的中秋节并不在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内……”电话这头,小林先耐心解释,告知驾驶员中秋节虽然是法定节假日,但它并不属于高速免费通行政策规定的免通时间,是要正常收费的。属于免通时间的一年之中一共有4个时间段,分别是清明、五一、国庆和春节。
“那为什么今年的五一通行也没有给我免费呀?”驾驶员听后,又问道。
小林查询系统后,又作出了耐心解释。“师傅,高速的免通时间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的。您之前劳动节下高速的时候已经过了免费时段了,因此没有享受免费通行。举例来说,即将到来的国庆节,免费时段从10月1日00点开始,10月7日24点结束,所以一定要10月7日24点前下高速,才能享受到免费通行。”
听完小林的陈述,驾驶员恍然大悟,电话里传来驾驶员的歉意:“对不住啊,原来是我自己理解错了!”
“没事儿,我们理解您的心情”。小林还温馨提醒驾驶员,万一需要去远路,发现下高速时可能过了免通时间段,在临近免费结束的时候,可选择最近收费站先下高速,再重新上高速,这样可以保证司乘人员最大程度地享受到高速免通优惠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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