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着18万一平米的豪宅,开着千万级别的豪车,两个顶级富豪却因为一个小小的停车位,拉扯撒泼,体面尽失。
近两天来刷爆朋友圈的50辆宾利车堵劳斯莱斯事件,虽然从两个富豪的争吵中牵扯出了很多“精彩”内容,但随着深圳政府官方宣告的调查结果,最终将会归于沉寂。但由此事件牵扯出的困扰了深圳人20多年的停车难的问题才刚刚开始。
劳斯莱斯霸占宾利车位,我敢说,只有在深圳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放在中国任何其他城市,发生率都几乎为零。您问我为什么,除非两家有世仇,否则我钱多到数都数不完,停车位不是用一个,空一个吗?但深圳不行,深圳政策规定地下车停车位禁止买卖!这代表着什么,大家都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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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抛开宾利姐的一番骚操作,看其事件本质,原本这是一个关于停车位之争的悲伤故事。
宾利姐为啥要堵住劳斯莱斯?还不是因为劳斯莱斯占了她的车位,她有开发商的合同为证,证明她有车位使用权。
而劳斯莱斯哥为毛要占宾利的车位?那是因为劳斯莱斯哥认为车位是小区业主共有的,他有权停放。
这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所以,这件事闹腾了很久,惊动了物业,惊动了警察,但都没个结果,这才有了宾利姐的红颜一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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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此次发生冲突的深圳宝能公馆项目,主要是住宅业主与公寓业主两方对停车位权属的争议。但在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许可证》中,2127个地下车位是被明确划分在了住宅部分。项目第三期,也就是公寓部分,整体上并不包含地下停车位。
那为小区住户配建的车位到底归谁所有?开发商通过“买公寓赠车位”方式共赠出324个停车位,并在《车位使用权赠与合同》中明确了附赠停车位号码。有住户表示不服,并上告法院,福田区人民法院2021年12月23日判决,认定开发商签订《车位使用权赠与合同》未侵权,根据《物权法》和《民法典》,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附件中补充约定,未列入共有建筑面积分摊部分如车库、车位等所有权和收益权均属于卖方,卖方有权自主确定上述物业出售、出租或附赠。所以地下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主张并不成立。
但是这种判决,和深圳市正在推行的地方政策并不一致,深圳市目前不允许车位买卖,车位没有产权。2014年12月,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曾经发布过《深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建设及处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配建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且禁止买卖,实际一般也是参照这一规定执行。但近几年发布的《车位分配和管理办法(示范文本)》,又表示车位可以租赁、受赠、购买。
不管是上述哪个办法,都只是征求意见稿,而不是正式生效的文件。所以严格来说,深圳目前并没有出台正式生效的车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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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城市,地下车位分为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产权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明,不但可以买卖,甚至还可以按揭贷款。
而深圳多年来在地下车位问题上态度含糊,地下车位一直未确权。而开发商为了利益最大化,往往采用“以租代售”,以擦边球的方式变相实现销售。
这导致拥有车位的业主和没有车位的业主之间争议冲突不断,一方认为自己从开发商处购买了车位;另一方认为,车位属于小区业主共享,开发商无权买卖。双方的矛盾和宾利姐与劳斯莱斯哥如出一辙。
据统计:2020年年底,深圳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350万辆,车位逾240万个,缺口超过100万。而且,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发展,鼓励汽车消费,机动车保有量还在继续增长,车位不足的矛盾还在增长。
目前,深圳实际车位配比超过1:1的小区凤毛麟角。像宾利姐所在的宝能公馆这样的高端小区,家家户户都有好几辆车,停车难问题更加凸显。
车位权属问题一日不解决,类似的事件可能还会爆发。
因为车位无法确权的话,开发商没有动力去提升车位配比(偷偷卖车位名不正言不顺,而且价格也卖不起来)。既然车位是个赔钱货,开发商用脚投票,大都按照最低配置标准设计车位。
作者认为,深圳应尽快出台立法保护文件为现行政策保驾护航。针对现有的已建成社区,即使配建车位不归全体业主所有,也应在所有权上不切割,在使用权上做到全体共享,采用车位共有是最有效率的停车方式。对未来新建的社区,政府确实应该想想办法,以确权等方式鼓励开发商提高车位配比,从而提升整个城市的车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