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高顿君和大家聊一聊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相关规定、网厅登记操作流程、一般纳税人资格网上查询方式以及一些注意事项。
一、政策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期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以下简称《公告》)在此基础上明确了相关执行口径。
二、网厅登记流程
网厅如何申请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路径:【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办事】-【税务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填写登记表格保存提交并使用CA证书签名哦!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如何在网上查询本市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路径:【上海税务网】-【纳税服务】-【涉税查询】-【企业纳税人信息一户式查询】-输入企业名称或税号进行查询-【登记信息】
四、注意事项
01
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生效时间?
《办法》第九条 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温馨提示:
因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度申报,故而在网厅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时,选择生效之日需注意:
1、若当季度未开具发票,登记时可选择当月1日或次月1日起生效。
2、若当月已开具发票,有以下情形的,登记时建议选择次月1日起生效:
①当月为季度首月;
②当月为季度次月,且上月未开具发票;
除上述情形外的已开票情况,建议于季度末月登录网厅申请登记,选择次月1日(即下一季度首月1日)作为生效之日。
02
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之后还可以回到小规模吗?
《办法》第十条 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03
兼营不同应税行为,超过小规模标准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其销售额如何核算?
《公告》第七条 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货物及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其中有一项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就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手续。
04
有什么凭据可以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
《公告》第八条 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05
《办法》中各期限遇法定假日如何确定?
《公告》第九条 《办法》中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含3日)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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