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煌言
今天,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73年前的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政府代表在投降书上签字;次日,举国欢庆胜利。9月3日被作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也是以此为源头。
但是,为何将9月3日作为胜利纪念日?
而非“8·15”“9·18”“7·7”这些更为人熟知的日子?9月3日作为法定胜利纪念日,又经历了怎样的历程?请和团结君一起看看这段过往。
为什么是9月3日
在抗日战争史上,“九一八”“七七”“八一五”是绕不开的三个节点。学界也曾就以哪个日子为抗战纪念日有过长时间的争论。
1931年9月18日,“九一八”事变的爆发,将中国拖入十四年抗日战争的泥潭,这是一个必须铭记的日子;1937年7月7日,“七七事变”的爆发,标志着日本全面侵华的开始,也必然是不能忘却的;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同样有标志性意义。
但是,仅就胜利层面来说,这三个日子显然都不及被提及较少的9月3日。前两个很好理解:“9·18”是“国耻日”,“7·7”是全面抗战的开始,显然不适于作为胜利纪念日。那为何“8·15”也不用?
对此,中国日本史学会会长汤重南曾这样解释:中国老百姓一般把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投降作为胜利的日子。其实,从法定的角度来说,日本投降是在9月2日。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颁布停战诏书,接受《波茨坦公告》;15日,日本天皇广播诏书;9月2日,在美国“密苏里”号巡洋舰上,日本政府代表在投降书上签字,日本无条件投降,徐永昌代表中国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上签字确认;第二天,也就是9月3日,中国举国欢庆。
当时不仅国民政府确定这一天为纪念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也同样决定为庆祝胜利于9月3至5日放假三天。由此看来,以9月3日作为胜利日,是当时各界的共识。
9月3日作为胜利日,还有两个重要依据。在国内,1945年9月3日,国民政府颁布法令,废止不适合战争结束后的战时法规,实际上这就是宣布抗日战争时期最终结束;在国际上,同盟国以9月3日(美国日期为9月2日)为胜利日,即联合国各国一致庆祝在太平洋战争战胜日本的胜利纪念日,作为盟国之一的中国与之相应自也是合情合理。
“9·3”曾被几度确认
对于1945年9月3日作为胜利日,不仅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一段时期的共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相关机构也有明文作出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就发表了《政务院规定九月三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通告》。
通告指出:本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曾以8月15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查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每年9月3日,全国人民应对我国军民经过伟大的八年抗日战争和苏军出兵解放东北的援助而取得对日胜利的光荣历史举行纪念。
这一通告的内容,后来在1999年再次得到确认。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五条也规定,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这一认定表明,9月3日作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在当时就已得到国务院的明文认可。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每年都对“9·3”这一胜利日进行庆祝,多是在“逢十”的年份举办一些活动。比如,1995年9月3日,适逢抗战胜利50周年纪念,江泽民等中央领导人到位于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圈。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论是学界还是民间,提起抗战胜利仍然多提及“8·15”;在抗战纪念活动中,“9·18”“7·7”和“8·15”分量也显然更重。
胜利日最终确认的背后
9月3日作为“正统”的胜利纪念日,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急坏了不少专家学者和热心人士。 这其中影响最明显的莫过于江苏民革党员邹建平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安进的议案推动。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2012年)期间,邹建平提交了《关于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祭日举行国家公祭的建议》议案,被列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888号建议,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年之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时任全国人大代表的安进递交了一份《关于国家立法隆重开展“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建议》,同样引起社会关注。然而,此时离“9月3日被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还有一段距离。
2013年底,邹建平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的帮助下广泛收集材料,准备2014年两会上提交议案,再次呼吁,把9月3日确立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把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就在这时,消息传来,2014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两个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议案没能提交成,邹建平没有觉得白费功夫,反而为多年呼吁的事情终于办成感到高兴。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相关决定后,邹建平曾在接受采访时说,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其实之前就已经设立了,全国人大是再次“确定”;而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原来没有的,所以全国人大是“设立”。
“我们当时为什么要提这个建议?关于9月3日,虽然已经设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但几乎很少人记得,每年的这个日子也没有纪念性的活动,我们担心那段历史会被渐渐遗忘,尤其是我们的下一代。”邹建平说。
在2015年9月3日,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一场空前规模的纪念活动,更是提醒着国人,永远不要忘记这个胜利的日子。
(以上根据公开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