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3月2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好品山东”品牌影响力越来越大,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作为一家企业,如何申请“好品山东”品牌,申报的途径有哪些?
据介绍,途径主要有两个。第一个途径是:行业部门推荐。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均可以作为“好品山东”品牌的推荐主体。质量强省办每年会同行业部门研究确定纳入“好品山东”体系的品牌数量。企业作为品牌单位主体,可根据所在行业职能部门的通知,通过行业职能部门申报“好品山东”。行业部门会根据品牌单位主体意见,依据“好品山东”评选的要求和条件,向质量强省办推荐品牌单位主体及产品。
第二个途径是:企业自我声明。《“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企业自我声明管理办法》规定,山东省内符合“好品山东”自我声明的企业,可以向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开声明承诺书,视同完成“好品山东”评价。
“好品山东”自我声明企业应满足6个条件:一是主体业务正常运行5年以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领域企业正常运行3年以上;二是企业或主导产品获得5项以上国家级或省级品牌荣誉;三是至少拥有1个国家级技术或创新平台;四是拥有5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一类自主知识产权;五是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形成独特的质量管理模式;六是近3年企业和法人无失信行为记录。企业要展开自查,将“好品山东”企业自我声明申请书及自我声明承诺书、企业的营业执照、符合申请条件的佐证材料,以及其他依法应公开的信息等材料,报市级质量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审查。市级质量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遴选推荐名单,上报质量强省办。质量强省办对通过两个途径申报的品牌主体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舆情调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结果审定等环节,最终推选出“好品山东”品牌组织及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