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摆渡人#
讲一个我亲身经历的故事,虽然过去十年了,回想起来仍然历历在目,十年前我在一个医学院附属医院神经内科实习,有一个老奶奶六十多岁,是一个企业领导的母亲,家庭条件很好,自己住一个特需病房,因为脑梗死住院已经二周了,恢复的特别好,刚住院时左侧肢体瘫痪,二周时已经可以行走自如了,早晨主任查房时跟家属交代恢复的很好,上午可以出院了,当天可以停药不打针了,老人家的儿子比较忙上午没时间来接老人家出院,但是他很孝顺,找到老人的主治医生,要求下午出院前再打一针,巩固肱骨病情,然后主治医生就又开了一天的药。因为是最后一针了,马上就要出院了,而且老人家已经恢复很好了,老人家原来的陪护人员就留老人家一个人在病房打针,把呼叫器放在床边,让老人有事情自己按铃呼叫,也没跟护士打招呼就回家收拾东西去了,很久没回来,因为特需病房离护士站比较远,护士看不见病房的情况,老人家的病房迟迟没有按铃要求换药,当班的护士察觉不对,去病房巡视发现老人家心跳呼吸都已经停了,接下来就开始全科大抢救,可是已经无力回天。后来科里死亡讨论的时候大家一致认为患者死于急性左心衰,第一因为发现患者滴管滴速已经被调到最大了,很大可能是老人家着急出院,私自把滴速调节到最快,想快点出院,结果心脏负荷过大,造成左心衰。第二患者被发现时口腔内有大量的粉红色泡沫痰,这是急性左心衰的特征性表现。加上老人家本身也有很多基础疾病,在发现和救治不及时的情况下就完成了死亡的后果。
然后家属本来高高兴兴的准备出院,结果出现这样的意外,当然不能接受,纠结了一大帮人,到医院把医院办公室砸了,看见穿白大衣的都给打了,连出面维持秩序的警察都被打了,患者儿子是一个领导,在当地势力很大,连打警察这种事都没怎么样子,所以医院选择息事宁人,赔钱了事,可是光赔钱还不行,老人儿子要求必须有说法,所以只能有人出来背锅。这件事对我影响很大,因为这件事,科里一个很年轻的医生被处分了,他是老人家的主治医师,刚毕业一年多的博士,对我来说,性格很好,很老实,很负责的一个老师,因为被处分,职称得不到晋升,在医院和当地口碑也不好了,后来这位医生离开了临床一线,去了一家药企。当班的医生,护士都受到了处分,调离临床一线,科室奖金扣发一年。当时因为我不知道这到底是谁的错?主治医师错了么?他治的那么好。儿子错了么?他只是想让老人家恢复的更好。老人家的错误,她自己已经用生命买单,护士错了么?可能吧,因为家属认为就是护士的错,护士没有尽到看护的义务,可是护士也很委屈,因为她要管病房几十个病人,不能一直守在老人家身边。当时对我的启示就是,生命就是那么脆弱,做医生一定要谨慎小心,如履薄冰,因为如果医生犯了错误,可能后果就是一条生命的消逝,对自己来说可能你的职业生涯也毁了。所以当我工作了十年之后,胆子越来越小,压力越来越大,这是一个不允许犯错误的职业,可能是我抗压能力不行吧,每天值班都感觉真的心力憔悴,一直有改行的想法,可又没勇气,因为自己除了当医生,真的不会干别的,而且上有老下有小,各种贷款,也不允许你有别的想法,只能每天小心翼翼的治病救人,每天充实自己,努力学习,加强业务水平,希望自己别犯错,希望自己每个病人都平安出院,每天不厌其烦的跟病人交待病情,交待各种可能出现的不良情况和注意事项,但是总有人不听话,抱着侥幸心理碰触雷区,然后出问题后有时候明明知道是自己没听话,可是为了某些目的,对你不依不饶,说你不负责任。如果有可能,下辈子宁可去修车,也不当医生了。
在这里赵医生提醒各位,打针时一定不要擅自调整滴速,后果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因为擅自调快滴速而发生意外的也不是个案,我查了一下文献和相关资料,给大家科普一下,擅自调节滴速的危害。 下面的截图是我查阅的相关文献,报道了因为输液过快导致不良反应的案例。
这么多的输液过快导致的不良反应,都是因为无知导致的,输液滴速快慢肯定是有限制的。静脉输液速度是根据病人的年龄、病情及药物的性质来调节的。一般情况下,成人 60-80 滴 / 分钟,儿童 20-40 滴 / 分钟。对于年老体弱、婴幼儿、有心肺严重疾患的病人,除了严格控制输液滴速,在输液时还要加强监测。
具体还要结合病情及药物性质,如:颅内压增高的病人静脉滴注甘露醇,需快速输入,如果滴注时间过长,就会失去其治疗作用。
输液过程中一旦发生输液反应,病人或家属要立即关闭输液器,同时拉铃呼叫。
患者输液速度过快,很有可能会出现一些输液不良反应,如发热反应、急性肺水肿、心脏毒性反应、神经毒性反应、输液相关静脉炎等。如:
循环负荷过重(急性肺水肿):是由于输注速度过快、短时间内输入液体过多,导致循环血量增加,心脏负荷过重。
输液相关静脉炎:有些药物输液速度不能过快,如左氧氟沙星注射液滴速过快会导致静脉炎的发生,还可能会有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等。
下图列举了临床上需要控制输液滴速的药物
而我们的医护人员也也在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加强管理,争取有效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原因分析
接下来我们来分析一下常见的引起输液滴速过快的原因。
1. 护士对严格控制输液滴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调查中发现,由于护士自身原因导致病人输液滴速过快或过慢的占62 .8 %。主要是护士在操作过程中,未按医嘱调节滴速,凭经验在输液卡上填写滴速,在巡视过程中又未认真观察滴速所致。
2. 病人对输液滴速过快过慢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调查还发现,由病人自我调节滴速导致输液过快过慢的占23 .3 % 。主要是因为病人对静脉输液的常识如输液滴速、输液并发症等不了解;
其次,部分病人认为输液时间长,影响休息、活动等而随意调节滴速。这其中,病人自行加快滴速的占了80% 。
防范对策
原因找到以后,我们该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呢?
请看防范对策:
1. 加强法制观念:
《刑法》第335 条对医疗事故犯罪做了明确规定,医护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临床上如输液速度过快,短时间内输入过多液体,体循环血量急剧增加,心脏负荷过重会引起急性肺水肿,甚至危及病人生命。
因此,护士在临床工作中应自觉遵守各项操作常规,对输液病人严格遵医嘱调节输液速度,尤其对老年、儿童、心肺功能不良的病人须特别慎重。
管理者要加强对护士法制观念的培训,提高护士遵守医疗护理常规及规章的自觉性。
2. 履行告知义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病人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病人,及时解答其咨询,避免对病人产生不利后果。
因此,护士在为病人进行静脉输液治疗时,应根据病人的病情、年龄、治疗方案,结合药物性质及药物不良作用,告知病人输液滴速,对病人晓之以理;并将输液过快过慢的危害性告知病人,讲明过快可致急性肺水肿,过慢其药物疗效无法保证等,使病人自觉配合护理工作,不随意调节滴速,确保输液安全。
3. 落实巡视制度:
制定病人输液巡视卡,内容包括药物名称、穿刺部位、输液滴速、药物反应、巡视时间、护士签名等,根据病情及药物规定输液巡视时间,并做好记录。
护士经常下病房巡视,观察输液速度、有无外渗、液体有无输完等。护士长不定期检查巡视效果,使护理巡视工作不流于形式。
4. 加强工作责任心:
责任心是做好护理工作的前提。护士在输液前应注意检查输液器的质量,若发现调节器失灵应立即更换;对静脉条件不好的病人,必要时行外周或深静脉置管,确保药物疗效。
5. 信息化管理: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如医生下医嘱时HIS 系统有备注输液滴速要求,输液时用PDA 扫描记录,还有输液泵等可以自动控制特殊药物的输液滴速,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措施去管理输液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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