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鹿鼎记》原著的朋友会发现,金庸先生对韦小宝七个老婆的追求过程中,阿珂是下笔最重的。三联版的《鹿鼎记》一共五册,韦小宝对阿珂的追求,几乎覆盖了整个第三册以及第四册的一部分。
我曾一度怀疑韦小宝对阿珂并非是真心的“爱”,他也许真的是喜欢这个美人儿——咱韦公公见了哪个漂亮的女孩不喜欢呢?九难、陈圆圆、洪夫人这些阿姨辈的美女,他见了都发愣。何况阿珂这样的妙龄美女。
但要说他对阿珂的感情是“爱”,一开始我还真不敢肯定。尤其是与郑克爽同行的那一段,韦公公的表现,真的我怀疑:这时候的他,会不会只是因为瞧不顺郑克爽,不服气阿珂对郑的好,是出于一种少年人要强心理,是一种“不服气要争面子”的心态?
毕竟,他一见阿珂,想的就是:“……韦小宝死皮赖活,上天下地,枪林箭雨,刀山油锅,不管怎样,非娶了这姑娘做老婆不可。”后来还在阿珂面前,发过誓“……非娶你做老婆不可。”
他原本与郑克爽之间,是谈不上有多大矛盾,更无仇恨的,只是因为郑克爽更吸引阿珂的眼光,为了夺得阿珂,他才决定“釜底抽薪”,搞臭郑克爽,让他在阿珂的心目中从“英雄、公子、丰神俊彩”的英豪少侠变成“狗熊、懦夫、花花公子”的无耻龌龊之徒。
从这一点看,说阿珂是郑克爽的红颜祸水,是丝毫不错的——好端端的一个台湾王子,来到大陆参加反清活动,原本可以鲜衣怒马,意气风发的。就因为跟阿珂走得近了点,便无端端的一而再、再而三遭到韦小宝的整蛊、欺侮,莫名其妙地被搞得狼狈不堪,窝囊之极。
但即使如此,阿珂自始至终依然动摇过对郑克爽的好感,也没有改变过对韦小宝的坏印象,始终没有给过韦小宝好脸色看,很多时候,连起码的讲话机会都没给。纵然讲话,也大多是训斥、讥讽,压根就没把韦小宝看在眼中,还几番动手教训。但韦小宝都毫不在乎,笑嘻嘻的逆来顺受。
当然,阿珂的言行,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十五六岁的少女,感官印象容易代替理性判断,郑克爽又是公子王孙,气质谈吐自然与妓院出身的韦小宝不一样。
最重要的是,韦小宝实在是不小心,在少林寺前第一次见面,就双手“袭”了人家的胸,这叫人家一个如花似玉、未谙人事的少女情何以堪啊?我们作为读者,站在上帝的视角,当然知道韦小宝是无意的,但站在人家当事人的视角,韦公公“色迷迷”的言行,确实难以让人相信他是正人君子,无意冒犯啊。
直到韦小宝遇上了他的情场知己——“美刀王”胡逸之,两人一番交流后,我终于肯定:韦小宝对阿珂是真爱!他并非像喜欢一个漂亮的物件那样,只想拿在自己手中玩玩而已,也不像一些富豪、达贵那样,看中了某个女孩容颜秀美,便掷金如土,以博得佳人欢心,最终却只是为了玩玩新鲜。他是真的爱阿珂。
他自己直白:“她如对我不理不睬,只当世上没我这个人,这滋味就挺不好受。我宁可她打我骂我,用刀子杀我。只要我没给她杀死,也就是了。”——常看爱情剧的朋友,都知道,这是真爱者的心声。
但是十五六岁的韦小宝,不可能有四五十岁的胡逸之那样的爱情观。
胡逸之暗恋陈圆圆,是那种“……并不是非做夫妻不可……”式的,是一种自我迷醉式的爱恋。这种爱情观,其实也可以说是一种自卑——因为自觉配不上,因此不敢直白、不敢追求、不敢拥有。只好默默地跟在心上人的身边,种菜扫地、打柴挑水,只求能一天看到她几眼。
因此胡逸之就自叹“就算给她杀了,也很好。”,因为这样起码“她心里不免有点抱歉,夜晚做梦,说不定会梦见你……岂不胜于心里从来没有你这个人吗?”
但韦小宝毕竟少年心性,他不太可能这样理解爱情(现在的青少年,手机、网剧看多了,另当别论)。最关键的是,他自小的生长环境,使他不会觉得自己配不上哪个女孩子——丽春院中,不存在哪个男人配不上哪个女孩子的说法。
所以,他很直接:”我喜欢了一个女子,却一定要她做老婆……阿珂当真要我种菜挑水,要我陪她一辈子,我自然也干。但那个郑公子倘若在她身边,老子地非给他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不可。”他的爱情观中,喜欢与专有,是必须同在的——也许还是受丽春院的影响。
所以,当胡逸之劝他为了讨阿珂高兴“应该全力保护郑公子,纵然送了自己性命,也无伤大雅”时,他的回答是“这个可有伤大雅之至。赔本生意,兄弟是不干的。”
所以,韦小宝愿意一路上可以忍受阿珂的欺负,忍受她的白眼,但绝对受不了郑克爽在一旁卖弄拉风。为了搞掉这个情敌,他也可以毫不心疼地大把大地撒银子,扔票子,甚至不怕丢人,也不怕遭人笑话,请来一批又一批的朋友熟人帮忙造假做戏,帮他“捶情敌”、抢“老婆”。
在他的经历与潜意识中,只要舍得花钱,就能讨得女人欢心,也只有花钱,才能讨得女人欢心。因此,只要能娶得阿珂作老婆,这一切就都赚回来了,都值得。就像他在赌场上,手手别十,让人杀得落花流水,但只要最后抓得一手至尊宝,那便统统回本。
赌场上,为了赢,也是没有什么光明与卑鄙的,输了才是可悲可笑。所以,他在爱情的追求上,为了赢,也可以不计较一切下三滥的手段。
——赌徒的爱情观,自然带有赌徒的色彩,但我们不能说,这就不是爱。
因此,第二个问题,就有意思了。韦小宝在押阿珂的这一局中,一共花多少银子赌注呢?
我特意回翻了从韦小宝奉旨在五台山出家,遇上阿珂开始,到他带着独臂神尼九难、阿珂回到北京城这一段,也是他为追阿珂而教训郑克爽最高潮的这一段。根据金庸先生有明确交待的账目数字,统计了一下:
在少室山下潭头铺的妓女院中,被阿琪、阿珂寻上门发难时,为了脱身,给妓院中每人10两银子帮忙打掩护,给龟奴20两银子备马,给老鸨30两银子赏钱,又另外花了20两银子买了一个妓女身上的衣服来“男扮女装”开溜。
妓院中一共有多少人是不清楚的,但后面说有20来个妓女围着阿琪与阿珂叫骂,以掩护韦小宝偷跑。暂且就按20个妓女来算,那么韦大人仅在这个小妓院的小半个时辰中,就花了270两银子。虽然这笔钱,严格来说并不是为了追阿珂,但与阿珂有关,我也算上了。
在回北京途中,沧州客店,九难与韦小宝杀了五个喇嘛,给了掌柜40两银子“封口费”,另花了15两银子雇车,在河间府市集上,又花了10两银子换车。一共又花了65两。
回到献县客店时,为了搞臭郑克爽,1千两银子给多隆请众侍卫喝酒。后来,为了演“英雄救美”,叫一帮侍卫胖揍郑克爽时,剧情出了点差错,花了1万两“冤枉银”。这是最大的一笔,当然,也是花得最冤的一笔。
总计这一段,光有账可查的,韦大人就花了11335两银子。还不包括一路上的衣食住行开销,服侍、照顾九难伤情的各种名药开销——讨好九难,有利他追阿珂。
从韦小宝的银子去向,我们也可以看出一点:他并不是简单地通过炫富来猎取阿珂的芳心,也就是说,他跟一般的富豪达贵包养、玩弄女孩不一样。他白花花流出去的银子,几乎没有一分一两是直接花在阿珂的身上——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呢:丽春院的成长环境,使韦小宝明白,为了钱而委身的女子,其实是不长久的。他要追的是老婆,是终身伴侣,不是一时的新鲜。
1万1千多两银子,是什么概念呢?
我们还是根据《鹿鼎记》中的一些消费情况,来推算感受一下就行了。
茅十八给韦小宝一个元宝(一般是8-10两银子),买了2斤熟牛肉,1只酱鸭,两瓶黄酒,10个馒头,8根油条。剩下的银子仍是不少。
于八扮作韦小宝的仆人,专门买了一套光鲜的新衣鞋帽,才花了3、4两银子。我们今天买一套光鲜的西装衬衫加皮鞋,3、4千也是要的吧?
只可惜,感情这东西,真的勉强不来。虽然韦小宝费尽心机,大叠烧银,最后也抱得阿珂归。但大家都知道,阿珂对他的爱,是相当有限的——强扭的瓜,终究是不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