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婚家李燕律师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女性婚姻法律锦囊》是由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锦瑟婚家团队刘海燕、姜涛、李燕、吴静、吴婷婷、任珂等律师主笔的专栏,致力于维护女性婚姻中的合法权益,为现代女性量身打造专属的婚姻普法服务。
Q:李律师,我准备离婚了,麻烦你给我一个离婚模版?
离婚协议
李律师悲叹一声:“偶,卖,嘎,又来一位把离婚协议当做写200字
日记当事人。”李律师回复:“要离婚哇?如果是模版百度上多得很,从我这里给您,那我第一步,要清楚你们的婚姻状况,你至少给我表述清一个小时,然后我还要根据您的情况,给你写和你情况相符合的离婚协议。”
李律师在这头滔滔不绝,奈何对方在那头轻轻挥手:“哎呀,李律师,不要担心,我的事情简单的很,只要模版就能搞定。”
李律师只能内心给对方比一个大大的拇指,又是一位要在法律中一晚速成神功的:“要的嘛,那你要写离婚协议之前,把我发给你的这篇,离婚协议注意事项的麻辣烫组合看完。”
敲重点
你们以为的离婚就仅仅是把婚离了吗?有些离婚是婚姻的结束,有些离婚是战争的开始。
来,听我给你们烫的这串离婚麻辣串串香的组合。
第一串: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不等于离婚。
离婚协议是一种解除人身关系的要式协议(必须书面),签字的行为仅仅代表协议“成立”,并非生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日,该协议才具备了法律效力。也可以叫离婚协议理解为一种附生效条件的协议,所附条件即是办理离婚手续。
PS: 我们遇到男方出轨,女方气急了,离婚时什么都不要,只想让男方被离婚,感受失去婚姻的痛苦。结果两三年以后,跑来找到我,说后悔当初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配,现在还能重新分割吗?
看官们,你们认为能吗?不能,这样的协议,我们叫一揽子协议,不要再告诉我,当时没有想那么多,不要再告诉我,当时是在气头上,不要再告诉我,现在后悔怎么办?当您在签自己名字的时候,问自己三遍:要不要找律师问哈?要不要找二舅家那个表妹的同学的朋友,听说是个律师,要不要问哈?哦,锦瑟婚家公众号里面的律师都是专业的婚姻律师,要不要问哈
第二串:
办完离婚手续后,双方就必须依照协议内容履行。
NO NO NO NO,办完离婚手续当日,只是赋予《离婚协议》法律效力,并非是法律执行力。民政局的备案行为,仅仅是形式审查的等级效力,不是直接赋予离婚协议执行力,所以协议离婚后,一方拒不遵照《离婚协议》内容履行义务的,只能通过起诉--判决--生效--强制执行来解决。
PS:一对夫妻,离婚15年了,一幢温江的别墅还登记在两人名下,女方就是各种不配合,不配合到出现抑郁、自杀。男方无奈呀,离婚15年后,又闹上法庭,最终还是女方授权其他人来办理。
所以呀..........
第三串:
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
有时候这样约定是为了分房子,有时候是多分一部分的钱?那真的可以不支付吗?看起来这样的约定是当事人自愿处分权利的约定,但本质是你们两个约定直接处分了孩子(第三人)的权利呢?所以,这样约定仍然有可能需要承担支付相关费用的义务。
PS:但现实中,很多约定了抚养费,依旧不支付的,满大街都是,我估算一下,离婚后最多的纠纷就是不支付抚养费了。
第四串:
约定离婚后一方在离婚后多久不得再婚、不得再生育、不得探视孩子、再生子女没有财产继承权。
我遇到过最离谱地,还想在协议中约定:离婚三年内不能耍男朋友。否则孩子就要归男方。这种约定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规定而无效。合同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所以,这些约定无效。
PS:什么不能谈恋爱、不能耍朋友、不能结婚、否则要要把房子拿回来,钱拿回来,孩子拿回来等这类的条款,都违法条款。拜托中国立一条法律是很难的,你们不要随便就立个十几条放在那儿供自己使用。好不好。
第四串:
约定夫妻名下的某房屋归孩子所有,待按揭还清之日办理过户
这种特别,特别典型,房子我们都不要,给孩子吧,反正只有这个娃,早晚是娃的房子。家没有了,房子给孩子保住。这是一种典型的赠与行为,夫妻二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送给孩子。但是,赠与合同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合同法186条约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力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物权法规定,不动产因登记发生物权变动。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变卦”则又要起诉,耗时耗力且能否被法院支持还两说。
PS:关于这条,现在法官多半还是判决归孩子,但在按揭还清之前还有漫长的路要走,那路上指不定房子就被小贷公司给拍卖了。而且做为专业的婚家律师,不建议直接把房子全部过到孩子名下,如果孩子不败家还行,败家,你有个几十套都不够她(他)去消费。
第五串: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
这条多简单,那些离婚模版上,到处都是这样一句话,干脆又方便。省力又省事,关键那些藏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看到这条,心头那个开心呀,只要有这一条,安逸,巴适的板。你想拿回夫妻共同财产,没门,哪怕你以后发现了,想要回来,都不要想了。
这一条几乎就是个兜底条款,如果一方有隐藏财产行为,同意这一条是基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状况了解的前提下,如果有隐藏、转移的财产你是否仍旧会签署有这样一条的离婚协议书呢?“各自名下的财产”到底是指的各自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还是笼统的理解为不管什么财产只要在你名下就是你的?
对于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来说,特别是债务对内(夫妻二人)你们已经有了约定,按约定办理即可,但对外的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你们任意一方归还债务,尤其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PS:现实中遇到,老婆帮老公贷款的,还真不少,有些贷了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销,有些完全就是男方个人使用了。如果这样写,以后的贷款自己慢慢还。如果发现老公外头借给别人1000万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不要想还能分到500万哈。
第六串:
约定高额的“违约金”。
经常有一方想要离婚,去哄另一方,快点办了离婚证,我肯定照到做,如果我不做,把违约金写高一点嘛。这样我就不敢了。
所以,你经常看到某些离婚协议中约定:若有一方违背该协议约定,需要向另外一方支付若干万元的违约金或有些直接约定:如果男方/女方拒绝在几日内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则视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若干万元的违约金。
PS:离婚协议首先是解除人身关系的协议,对于是否解除人身关系,不能适用《合同法》而是应当适用《婚姻法》等法律,约定拒绝办理离婚手续这一种直接归于无效。而对于 其他违约情形,法律并非不支持,如果违约金严重超出守约方的损失,法院则会酌情调整。所以违约金约的再高,也是一个空壳壳。
第七串
约定孩子的抚养费支付至大学毕业。
抚养费在法律上正确的称呼是“抚育费”,其中包含了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抚养费原则上给付至十八周岁。十八周岁之后的费用,在子女出现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可以继续给,其余情况父母继续给抚养费就是“人情”。
PS:关于这一条,只要双方同意,供到孩子结婚前都没有问题。最怕一方非说必须供到大学毕业,法律都同意了,我们法律规定是18岁哈。所以那些大学还在拿抚养费的娃娃些,你们也要记情,妈老汉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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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22-04-06 23:56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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