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性质恶劣,不仅危害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构成重大隐患。
我们平时在路上行驶,难免会遇到一些小碰擦,然而,遇到此类事故,肇事逃逸是最愚蠢的做法。这样的话,不管事故主要责任在谁,一旦被警察叔叔抓到,都免不了受处罚!
近日,有微靖江网友爆料:9月2日下午大概4:30左右,其父亲在静安路华夏医院门口,被一个骑着广本摩托车、大约40岁左右的男子撞倒。随后,该男子加大油门逃离了事故现场。
据悉,此次事故导致楼主父亲小腿三处骨头断裂,目前还在医院急需动手术,预计手术费需3.5万元。
骨头拍片图
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
事故现场,有一位热心阿姨看到了摩托车车牌号为:苏M8**59
出了事故不可怕,可怕的是选择当个“逃兵”,不敢承担起应负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并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133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希望肇事者能尽快到公安局自首,给伤者及其家人一个交待!
内容编辑:徐潮生
肇事逃逸是最愚蠢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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