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播季节,建三江农垦区检察院干警来到田间地头送法。
这是一片富饶的黑土地,“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汤锅里”;这是一片英雄的热土,王震将军率10万复转官兵“向旷野出发,向荒原要粮”;这是一片多情的故土,54万城市知青拓荒建设,耕耘北大荒;这是一片希望的沃土,粮食商品量超过400亿斤,被称为“中国饭碗”;这又是一片忠诚的净土,为了垦区的安宁和大地的丰收,黑龙江省检察院农垦分院两级检察机关秉公司法,护佑平安。
依法办案“护垦佑农”
“当时就站在展台这边,他双手捧起一碗大米,意味深长地说‘中国粮食!中国饭碗!’。”在建三江农垦科技园区,七星农场场长彭荣喜回忆起2018年9月在此考察调研的情景,难掩激动之情,同时他对检察机关为垦区建设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和大产业所作的努力点赞。
近年来,黑龙江省检察院农垦分院在垦区两级院开展“护垦佑农”活动,将以办案促企业发展的理念根植于每名干警心中。
2017年7月,建三江农垦区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唐某等7人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滥用职权案。该案所涉及企业为黑龙江重点国有企业之一,案发后7名主要管理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企业无法正常开展业务。
为了重唤企业生机,建三江农垦区检察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其中负主要责任的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而对另外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2018年5月23日,该院公诉科长孙晓波一行与该企业班子成员举行座谈会,当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并表示尽快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与法院进行会商,加快查封、扣押财产的执行速度,挽回企业因案件带来的损失,使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每逢秋收,三江地区有的农户因成本高不愿购置农机,就从河南、江苏等省自行引入或通过中介引入农机,租赁使用。但由于作业质量和作业面积矛盾、种植户资金周转不开、“黑中介”见利忘义等因素,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刑事案件频发。每年这个时候,检察官都会深入农场,针对农机跨区作业引发的各类案件开展预防宣传,并与各农场公安部门、农机管理部门、劳动仲裁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发出预警。
扫黑除恶还一方安宁
黑龙江农垦总局红兴隆分局辖区多低山丘陵,适宜农作物种植,但一段时间以来,黑恶势力严重影响了这里的绿色发展。
2018年9月,红兴隆农垦区检察院受理了焦某等11人涉恶集团犯罪案件。这个恶势力团伙通过放高利贷获取高额非法利益,焦某曾指令“小弟”在冬天将债务人带至野外扒光衣服、向身上浇冷水,甚至强迫债务人进入冰冷的水库中,用威胁、恐吓、打骂、罚跪等方法暴力讨债,致使债务人受到不法侵害后不敢报案,背井离乡。
“农垦检察机关采取分院牵头一体化、检察引导侦查的办案模式,积极与公安机关配合办案,及时对取证方向及证据合法性提出意见。”红兴隆农垦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在介入侦查工作中,检察官引导取证以完善个罪证据为主,同时兼顾犯罪集团的组织特征、影响力特征证据的收集。目前,红兴隆农垦区检察院已对焦某等涉恶犯罪集团案提起公诉。
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特别注重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保护,如李某以虚构事实告状为手段,对公民、法人进行敲诈勒索,其中一个被害单位是黑龙江龙头民营企业。农垦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从快批准逮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在史某破坏生产经营案中,史某纠集多人多次采用断电、堵门、挖沟等方式,阻止某民营企业正常生产,农垦检察机关依法对史某从快批准逮捕,维护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公益诉讼保护绿水青山
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检察机关,黑龙江农垦检察机关除了面对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还要面对农垦企业化改革。
2018年9月,原北安农垦区检察院、绥化农垦区检察院整合为绥北检察院,管辖北安、绥化、哈尔滨3个管理局和36个农牧渔场和社区。尽管面对点多线长片大、管理难度大等现实问题,但该院仍以公益诉讼作为突破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档升级。
2018年,该院办理了10件公益诉讼案件,均为毁林毁草案件。此类案件案发现场往往地处偏僻,交通不便,车进不去的地方,只能步行;今天水大去不了,就等明天后天再进去。检察干警这样拼,就是为了把线索摸排清楚,把证据夯扎实。2018年4月,在办理龙镇农场曾某破坏草原、北安农垦管理局畜牧局怠于履职案中,办案检察官从龙镇农场驱车一个多小时,穿上水靴,走进草原深处,通过GPS进行实地测量,实地拍照,最终确定被破坏草原面积达11.25公顷。
办理公益诉讼案不是只为争个你错我对,而是要真正解决问题。为确保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能够取得预期效果,农垦检察机关及时跟进监督,对现场情况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等证据采集,同时召集农场有关部门评估验收,推动问题真正解决。
记者日前在绥北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该院2018年上半年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的5件毁林毁草案件,当事人在执法部门的监督下已经补植复绿;10月末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的5件案件,执法部门表示到今年春天条件允许时组织补植复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