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交通法中,货车超载是怎么定义的?【答】“超载”一词,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在第二款规定“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问】货车超载怎么计算的?【答】超载的计算方法是:车含货过磅重量—行驶证上的总质量∕行驶证上的核定载质量,就是超载的量。(实际载重-标记载重)/标记载重*%=超载百分比,如:标记载重20吨,实际载重25吨,则(25-20)/20*100%=25%。超载25%。
【问】新交通法规定货车超载百分之多少不罚款?【答】货车超载有新的处罚标准,货车超载20%以内将不再罚款。根据公安部2014新出台的治理超载规定,对车辆超限超载多少的情况分为轻微超限、较轻超限、严重超限等各种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1、如超限程度百分率小于5的,属于轻微超限,执法人员将不登记,不卸货、不赔偿、不处罚,教育放行;2、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人员将进行登记,并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分载,按标准缴纳公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分,警告教育;3、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建议交警扣分处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4、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