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们中国提倡人人平等。这在《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已经明确指出: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且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来维护这项宪法条例。而在如今的印度却不是这样,在如今的印度种姓制度仍然很是猖獗,大家或许知道印度种姓制度大致可以分为四等。
第一等是婆罗门,以僧侣祭祀为主;婆罗门是最高等级的印第安人。他们负责与天堂沟通,是印度精神的守护者。因此,他们主要是僧侣和贵族。法律赋予他们控制社会所有精神和宗教的权力。同时,他们也拥有文字的“神力”。他们是唯一被允许读写的种姓。
第二等是刹帝利,是由国王贵族还有武士组成;他们是世俗统治者,负责国家行政和军队。甘地通过非抵抗运动获得了印度独立的资格,而真正建立了现代印度国家秩序的尼赫鲁家族属于印度萨迪利的种姓。婆罗门和刹帝利是印度的自然贵族。
第三等是吠舍,即商人,工人,平民;是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平民,他们必须以纳税和“布施”等形式供养前两个种姓。
第四等是首陀罗,是最低等的贫民和奴隶。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以及雅利安人种失去公社成员身份的贫民,他们或为奴隶,或为雇工,为高级种姓服务是他的义务。前两个种姓完全以剥削为主,不从事任何生产劳动,而后两个种姓便是他们剥削、奴役的对象。
前两个种姓与后两个种姓的对立,是奴隶阶级与劳动人民的对立。种姓制度是维护奴隶主阶级统治的工具。他们需要无条件地为奴隶主工作而获得一些吃食。
小编认为,生而为人,人人平等,谁在出生时能真正的比别人高级,比别人高贵呢,大家都栖居于地球之上,都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我们同处于一片蓝天之下,应平等的与人相处,高高在上者终会成为最孤苦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