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与扭送如何区分,即怎样辨认行为是拘留还是扭送,是司法实践中常讨论的问题。但是,扭送是什么意思,怎样应对拘留与扭送的差异问题?
网友咨询:什么是扭送,什么情况下会扭送?
山东丰浩律师事务所何俊杰律师解答:
扭送是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合法方式,指将违法分子强制送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扭送适用于下列情况中的人犯:(1)正在实行犯罪或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任何公民扭送上列违法犯罪分子,都应得到各级司法机关的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协助。
应对拘留与扭送的差异:
1、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条件规定是不同的;
2、任何公民都可以扭送的条件与公安、检察机关先行拘留是不同的;
3、扭送的机关是公、检、法三机关,而拘留的机关只能是公、检两机关,此处法院没有拘留权。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何俊杰律师解析:
检察院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况: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除此两种情况外,其他情况都是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
任何公民都可以扭送至公、检、法的情形是:
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
扭送是中国法律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司法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权利。公民抓住人犯后,应立即送交司法机关处理,不得擅自拘禁。司法机关对于公民扭送前来的人犯,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都应当接受,并立即讯问。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并非通缉在案的,应立即释放;需要进一步审查处理的,依照管辖分工,移送主管机关处理;需要拘留或者逮捕的,依照法定程序迅即办理拘留或者逮捕手续。
公民只能将扭送对象送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不能是其他机关或单位。
治安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区别: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何俊杰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