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低压客户的抄表例日是每月1日,对上月用电量进行核算后生成该月电费账单。
如某客户4月1日抄表后,生成4月电费账单,但实际对应的是3月用电量。
这样的情况与我们按自然月进行计算的思维习惯不符,也不便于我们了解每月用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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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国网山东电力将开展按自然月抄表调整工作,将所有客户抄表时间调整为次月1日0时。
举个例子,7月1日0时,对6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的用电量进行抄表,生成了6月电费账单。
如此一来,实现了账单(6月电费账单)和自然月(6月用电量)的相互对应,我们便可以直观了解每月的用电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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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调整期间,居民客户会收到两笔5月电费账单。不要担心,电费并没有增加,其实只是“账单名称”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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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压客户来说也是同理,5月调整期间,根据高压客户抄表例日不同,将产生两种情况:
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的客户,5月抄表例日核算的电费将会计收5月份全月基本电费;6月1日0时抄表核算的电费将不再计收5月份基本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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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按自然月抄表,不仅更符合人们的生活习惯,给居民及企业客户提供了便利,也有助于政府开展工作,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抄表时间改变,优质服务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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